公安局不予立案通知书下发了,该怎么办?

2024-12-31 02:2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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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好!我看了你的提问之后现在做出如下回答:
1、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于公安局不予立案的!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2、如果属于刑事案件!可以向人民检察院递交相关的《不予立案通知书》。要求查证!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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