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三车可以提档过户到外地吗

2024-11-30 20:09:03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1、首先去需重新上牌的所在地车管所咨询二手车的允许年限以及二手车排放标准。2、准备:档案资料、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购车发票(三手车需要上次过户发票)、购置税完税证明。买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买卖双方委托书及《机动车转移登记表》(车管所官网可以直接下载,可提前准备)。3、材料准备齐全到二手车交易大厅办理二手车过户手续,注意需要买卖双方(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及车辆到现场的。4、领取拓号卡到过户大厅前拓车辆车架号,说明此车外迁。5、到转移受理窗口提交上述材料并交手续。会得到一张回执。6、将车开到过户验车处,车辆经检查合格后,公安车管部门将收缴原号牌及行驶证,并在其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申请表》的变更登记栏内签注转至某省某地公安处(局)车辆管理所,并加盖发牌机关印章,连同《机动车转出通知单》装入档案,密封后邮寄或交车主本人带到新的车辆管理所办落户手续。7、车辆管理部门发给车主临时号牌。将车开往买方所在地。8、车辆到达目的地后,车主凭档案去相关单位办理转入手续。购买异地牌照的二手机动车并想将车辆在本地上牌照时,需要进行提档过户。提档提的是车的档案。过户只是改变车主的身份,提档就是把甲地的车档案提出来,带到乙地落户。

回答2:

可以的;

在转出地要办理的手续主要有:

1,是车辆调查。主要是核对发动机和车架号是否凿改,是否与原档案相符,是否盗抢机动车等。

2,开具二手车交易发票(如系亲友赠与则无需交易发票)。

3,提供转出及转入人(单位)的身份证明以及与本车辆有关的证件。




国家第三阶段:

相当于欧洲Ⅲ号的排放标准,也就是说,尾气污染物含量相当于欧III的含量,不同的只是新车必须安装一个OBD车载自诊断系统。

所谓国三标准,就是中国第三阶段汽车排放标准。国家第三阶段的排放标准相当于欧洲Ⅲ号的排放标准,也就是说,尾气污染物含量相当于欧Ⅲ的含量。

回答3:

可以的。

在转出地要办理的手续主要有:

1、是车辆调查。主要是核对发动机和车架号是否凿改,是否与原档案相符,是否盗抢机动车等。

2、开具二手车交易发票(如系亲友赠与则无需交易发票)。

3、提供转出及转入人(单位)的身份证明以及与本车辆有关的证件。

以银川市为例

为进一步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改善大气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环境保护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实施第五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公告》,自2017年1月16日起,银川市将执行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不符合“国五”排放标准的机动车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执行“国五”排放标准,我市对不同来源和类型的车辆进行了明确规定:

1、自2017年1月1日起,全市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油车、重型柴油车(仅客车、公交、环卫、邮政用途),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

2、自2017年7月1日起,全市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重型柴油车,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三是自2018年1月1日起,全市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柴油车,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严格控制机动车污染的规定,全面实施《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五阶段)》,经国家的同意,就相关事宜公示如下:根据油品的升级过程,以区域区分实施机动车国五标准:

(1)全国自2017年1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油车、重型柴油车(客车和公交、环卫、邮政用途),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

(2)全国自2017年7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重型柴油车,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

(3)东部11省市(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辽宁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广东省和海南省)自2016年4月1日起,所有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油车、轻型柴油客车、重型柴油车(仅公交、环卫、邮政用途),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

(4)全国自2018年1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柴油车,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

以上内容参考:河南省人民政府-平顶山市加强新车和外地转入车排气污染管理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车辆过户

以上内容参考:银川市人民政府-银川市机动车国五标准今起执行

回答4:

国三车是不可以提档过户到外地的,因为国三车辆是不会有一个城市允许办理落户上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严格控制机动车污染的规定,全面实施《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五阶段)》,经国家的同意,就相关事宜公示如下:根据油品的升级过程,以区域区分实施机动车国五标准:

(1)全国自2017年1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油车、重型柴油车(客车和公交、环卫、邮政用途),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

(2)全国自2017年7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重型柴油车,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

(3)东部11省市(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辽宁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广东省和海南省)自2016年4月1日起,所有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油车、轻型柴油客车、重型柴油车(仅公交、环卫、邮政用途),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

(4)全国自2018年1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柴油车,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

回答5:

不可以,国三车辆不会有一个城市允许办理落户上牌。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严格控制机动车污染,全面实施《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五阶段)》经国家同意,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根据油品升级进程,分区域实施机动车国五标准:
(一)东部11省市(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辽宁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广东省和海南省)自2016年4月1日起,所有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油车、轻型柴油客车、重型柴油车(仅公交、环卫、邮政用途),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
(二)全国自2017年1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油车、重型柴油车(客车和公交、环卫、邮政用途),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
(三)全国自2017年7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重型柴油车,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
(四)全国自2018年1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柴油车,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