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求新中国成立前五次人口普查的结果

主要包括时间、人口数等一些具体内容,谢谢。。
2024-11-26 22: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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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新中国成立后先后于1953年、1964年和1982年进行过三次全国人口普查。三次人口普查的时间都确定为7月1日零时。 前两次人口普查,是在我国计算技术比较落后的条件下进行的
  1953年的人口普查全国人口总数为58260万余人,100岁以上的有3384人,最高年龄为155岁。
  1964年的人口普查增加了本人成份、文化程度和职业三项。全国人口为69122万人。其中大学文化程度者287万人,高中文化程度的912万人;初中文化程度的3235万人,小学文化程度的19582万人。
  1982年的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调查项目共19项,增加了常住人口的户口登记状况,在业人口的行业、职业和不在业人口状况,婚姻状况以及生育子女总数、存活子女总数和生育胎次等,并首次使用电子计算机处理大量数据。截止1982年6月30日24时,全国大陆地区人口为100391万人,加上香港、澳门、台湾共计1031882501人。
  1990年我国进行了第四次人口普查,这次普查与联合国关于1990年人口普查的建议相一致。 与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这次人口普查的登记项目增加了“1985年7月1日常住地状况”和“迁来本地的原因”两项,旨在查清我国人口迁移的流向和原因。同时增加了死亡人口的民族、文化程度、死亡时的婚姻状况和死者生前从事的主要职业等。 到1990年7月1日,全国总人口113051万人,9年净增人口1.27亿。
  2000年11月1 日进行了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登记工作.全国总人口为129533万人。其中:祖国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包括福建省的金门、马祖等岛屿,下同)和现役军人的人口共126583万人。香港特别行政区人口为678万人。 澳门特别行政区人口为44万人, 台湾省和福建省的金门、马祖等岛屿人口为2228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