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和档案工作的历史可上溯数千年,而档案学则形成于18世纪末欧洲实行资产阶级档案工作改革之后,此前经历了漫长的孕育过程。 从奴隶社会到封建社会,档案工作不断地发展,积累了许多经验,主要是整理与编目的经验。在欧洲,古罗马人把档案按发文和收文进行分类保管;5~11世纪,封建庄园档案馆和教会档案馆把档案分为“开式”(一般性文件)和“闭式” (机密或人事任命文件)两类;11~15世纪,一些档案馆把档案按业务部门序列、 年月日序列、 文件种类序列进行分类保管;16~17世纪出现了按君主、臣民、外交 3大类别整理档案的方法,按地区、 事由、 时间顺序整理档案的方法,以及按中央机关的分支机构划分为教会统治、政治领导、司法事务、财政管理等类别的整理方法等。档案编目在档案整理的基础上也发展起来,如古代罗马人按时间顺序编制了发文誊录簿,那不勒斯王国从1284年起编制了档案目录,法国宪典宝库从1318年起编制了档案目录等。16世纪中期,出现了早期的档案工作著作,如J.von拉明根著的《综合报告──怎样才算一个完美的登记室》和《登记室及其机构和管理》。在中国,商代采用穿扎成册的方法保管甲骨档案;唐代实行“每三年一拣除”的档案鉴定制度;宋代采用“置册分门编录”,按年月次序整理档案的方法;元代将入库的档案进行编类、立号、封题;明代整理黄册采用年代—地区分类标准;清代嘉庆年间,内阁典籍厅编制的《清理东大库分类目录》采用按文件名称和问题进行分类的方法。中国古代学者很重视总结档案文献编纂的经验,提出了“述而不作”(即尊重原文)和“多闻阙疑(即不妄加校改)的编纂原则。
古代社会出现的档案学思想因素和萌芽,是局部的、片断的、经验性的知识,尚未形成科学的知识体系,但为档案学的形成准备了条件。 18世纪末以后,欧洲一些国家在资产阶级革命推动下,对档案工作进行了改革,建立国家档案馆,颁布档案馆条例和其他规章制度,提出档案“公开原则”,将档案馆的档案向公众开放,兴办档案学校,培养档案专业人才等等,发展成一项国家事业。这种档案工作实践的变化和发展以及档案事业的兴起,不仅对档案学研究提出了迫切的要求,而且也为档案学的创建提供了条件。19世纪初叶,“档案学”概念首先在德国出现。1804年J.A.奥格写的《一种档案学理论思想》和1834年创办的《档案学、古文书学、历史》杂志,都使用了档案学概念。1885年法国学者 C.-V.朗格卢瓦在巴黎出版的《国际档案馆、图书馆和博物馆》杂志第1期发表了《关于档案馆的科学》一文,首次提出档案学是一门科学的见解。
19世纪, 欧洲许多档案学者对档案馆性质、 地位、作用以及档案的整理、鉴定、编目、利用、公布等作了广泛的探讨,涉及到档案工作各个环节的基本内容。档案的整理理论是欧洲档案学形成时期所探讨的核心问题,档案学家们先后提出了事由原则、尊重全宗原则和来源原则,并对这些原则的优缺点从理论上和实践上进行了论证。1898年出版的荷兰档案学家S.缪勒、J.A.斐斯和R.福罗英合著的《档案整理与编目手册》,总结了欧洲档案工作经验,继承和发展了前人研究成果,系统地阐述了档案整理与编目的理论、原则与方法,其中最精彩的部分是对全宗理论的深刻论述,提出档案全宗的有机联系和不可分散的原则。进入20世纪,档案学著作随着档案工作实践发展而增多,代表作有英国H.詹金森 著的《档案管理手册》(1922)、意大利E.卡萨诺瓦著的《档案学》(1928)、德国A.布伦内克著的《档案学》(1953)、法国档案局和法国档案工作者协会编写的《档案学手册》(1970)、美国T.R.谢伦伯格著的《现代档案──原则与技术》(1956)和《档案的管理》(1965)、加拿大H.A.泰勒著的《档案材料的整理与编目》(1980)等。
苏联在1917年十月革命前,俄国档案学家Н·В·卡拉乔夫和Д·Я·萨莫克瓦索夫先后撰有多种关于档案和档案工作方面的著作。十月革命后苏联建立了社会主义档案事业,档案学也迅速发展。1918年颁布的《列宁档案法令》奠定了国家档案全宗理论和集中统一管理原则的基础。苏联档案学家撰写了多种档案学著作,其中对国家档案全宗理论的详细阐述是苏联档案学的一个重要特色。主要著作有:Г.Α.克雅捷夫的《档案工作理论与技术》(1935)、Α.В.切尔诺夫的《苏联档案工作历史与组织》(1940)、Л.Я.米津和H.A.采列维吉诺夫合著的《文件材料保管技术学》(1950)、 Α.Α.库津的《技术档案管理》(1956)、M.C.谢列兹聂夫的《苏联文献公布学理论与方法》(1974)、Ф.И.多尔吉赫和К.И.鲁捷尔松主编的《苏联档案工作理论与实践》(1980)等。1966年成立全苏文书学和档案工作科研所,研究范围包括文书学、档案学、文献编纂学、科技档案与专门档案管理以及档案保护技术。1966~1987年出版研究著作250余种。 1911年辛亥革命结束了中国封建帝制,一向秘藏清宫的明清档案不再为皇家所专有。20年代初,由于大内档案流散到社会,引起学术界关注,并开展了收集整理明清档案的活动。30年代,史学界人士沈兼士、 徐中舒、 吴晗、郑天挺、方苏生等,撰写了不少论文,对明清档案的史料价值和档案整理与编目进行了有意义地探讨。如沈兼士在《文献馆整理档案报告》中所概括的三原则:“整理以不失原来之真相为原则,编纂以普遍编目为原则,陈列以就文物之性质相互连贯照应为原则”,言简意赅,颇有见地。国民党政府机关为提高行政效率发起文书档案改革运动,一些行政工作者和档案工作者,以现行机关档案室为研究对象,对档案管理进行了研究,出版了一批档案管理著作,如何鲁成的《档案管理与整理》(1938)等。研究内容包括档案行政、归档、分类、立卷、排列、 编目、 典藏、调卷等,反映了当时档案工作实践的水平。40年代中国开始兴办档案专业教育,在武昌文华图书馆学专科学校设立档案管理专科,在重庆创办私立崇实档案学校,开设档案管理课程,研究档案学,并介绍欧洲一些国家的档案学思想和管理经验。崇实档案学校出版了殷钟麒编著的《中国档案管理新论》(1949)。民国时期的档案学研究,是由史学界、行政界和档案教育界各自分别进行的,从各自需要的角度研究档案管理问题,对建设和发展中国档案学有一定的贡献。但受当时档案工作实践发展水平的限制,档案学研究还停留在对明清档案管理和现行机关档案管理的经验总结方面,侧重具体业务研究,缺乏理论概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建立了具有国家规模的社会主义档案事业(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事业),为档案学研究开辟了广阔道路。1956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国家档案工作的决定》提出:“对档案学及其他辅助科目,应该加强研究工作,以提高科学水平。”中国制订的历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和科学技术发展规划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都列入了档案科学技术研究方面的内容。档案学研究的基本任务是:全面总结中国社会主义档案事业的建设经验,批判继承中国档案学遗产和借鉴外国档案学的有益知识,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指导下,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档案学。中国重视档案学学科体系的建设,50~60年代中期,创建了文书学、档案管理学、科学技术档案管理学、档案保护技术学、中国档案事业史、外国档案事业史、档案文献编纂学等诸学科。80年代,建立了档案学基础理论与应用理论技术并重的档案学学科体系,各门学科有了进一步提高和发展。中国建立了各种类型的档案学术研究机构,为发展档案学创造了条件。1981年以后,中国档案学会及各省、市、自治区,各行业系统档案学会相继成立。1980年国家档案局正式成立档案科学技术研究所,一些省市也相继建立了档案科研所。到1990年,全国已有35所普通高等学校设立了档案学院、系或专业教研室,它们既是档案专业教学机构,又是档案学研究机构。1981~1990年,各出版社出版的档案学和文书学著作共287种,诸如:国家档案局编的《曾三档案工作文集》(1990)、裴桐主编的《当代中国的档案事业》(1988)、吴宝康主编的《档案学概论》(1988)、国家教委高教一司文科教学处与国家档案局教育处合编的《档案学理论新探索》(1987)、中国档案学会编的3次档案学术讨论会论文集(1982、1985、1989)等,还编写有国家教委下达的高等学校文科教材28种。中国提出和论证的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利用的原则,按照档案形成规律和保持档案的历史联系管理档案的原则,档案工作要维护历史真实面貌的原则等,是指导中国档案事业建设的重要理论原则。中国对档案科学技术研究给予鼓励,到1990年底,有2项科研成果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有132个科研项目获国家部级奖,有110个科研项目获中国档案学会优秀成果奖。 自1950年国际档案理事会成立以来,在组织国际档案学术交流与合作方面发挥了重要组织作用。为了便于在国际间交流业务经验,出版有《档案》(年刊)、《国际档案理事会通报》 (半年刊)、《国际档案杂志》 (半年刊)等多种刊物。为了促进国际间档案学术语的规范化,组织编写了《档案术语词典》(1964年初版,1984年修订再版)。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合作,出版了《图书档案丛书》,其中档案专业著作有:《档案法示范草案》(1972)、《档案材料的保护和修复》(1973)、《档案基础工作计划》和《中间档案馆的组织》(1974)等。从1977年开始组织编写《国际档案理事会档案手册丛书》,已经出版的有《档案修复基本标准手册》、《热带档案学基本手册》、《档案馆建筑与设备手册》、《档案整理与编目》等。1979年开始,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国际档案理事会在全世界范围内有计划地开展档案业务专题调查研究和专项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