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税务挂号请求时限
纳税人应按照《征管法》和《税务挂号管理办法》的规则,自收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处理税务挂号证。
二、处理税务挂号应供给下列材料
凡收取营业执照或经有权机关同意开业,单位请求处理税务挂号的,沈阳代办公司、纳税人应当提出处理税务挂号的书面请求陈述,照实填写税务挂号表并供给以下证件、材料:
(1)营业执照(或者其它核准执业证件)复印件;
(2)有关合同、规章、抉择、协议书复印件;
(3)公司验资陈述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许其它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的复印件;
(5)组织机构一致代码证书复印件;
(6)房屋产权和租房协议复印件;
(7)可行性陈述和外经贸局的同意证书复印件(外商投资公司)。
“个体工商户”只需供给①、②、⑤、⑦材料;“分支机构”除供给上述材料外添加总机构营业执照、税务挂号证复印件。
三、改变税务挂号
纳税人发作税务挂号证信息改变的,沈阳代办营业执照、首要应到税务挂号窗口收取《税务挂号改变表》一式两份,据实填写并加盖公司公章后连同原《税务挂号证》(正、副本)、改变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税务挂号窗口需求供给的其它材料复印件,交税务挂号窗口经办人员审阅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