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欠了很多债,,离婚协议房产归女方,房子是还按揭的,还没过户,男方偿还所有的债务,,那么债主!!

2024-11-24 00:4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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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夫妻一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应按共同债务处理,双方都有义务偿还。法律依据如下:《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另外,夫妻一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应按共同债务处理,双方都有义务偿还。债权人有权向夫妻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或双方主张债权,但协议约定不偿还债务的一方还债以后,可以向另外一方追偿。法律依据如下:《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五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回答2:

如果被债主知道,债主会通过法院查封你老公名下房产,不让你们分产。每过一段时间就有人上门去催帐,
要么赶快把房子卖了吧,首付必须干好够你按揭的尾数。两证出来就过户给卖家,在把后期款给你们,你们直接分钱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