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不给户口本.我想办自己的户口本怎么办

2024-11-04 01:3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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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可以办理,必须携带原户口本进行分户手续的办理工作。

户内成员仍在本址居住,因婚姻关系或者房屋产权变化等原因需要分户的,可以提交《居民户口簿》、原户主《居民身份证》以及下列材料之一,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1)《结婚证》;

(2)《离婚证》或者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调解书;

(3)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等(不含夫妻间确权);

(4)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不含夫妻间确权)。

扩展资料:

分户的条件是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单元楼房的分户仅限于离婚分户,筒子楼的分户按平房分户办理。自建房等违章建筑不予分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第十七条和公安部三局关于执行户口登记条例的初步意见第九条的规定,公民分户应按如下规定办理:

(1)一家同居一处,因结婚单独居住,不在一起生活的;

(2))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3)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4)已办理了私房析产、赠予以及继承手续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

参考资料来源:新邵县人民政府—立户和分户

回答2:

以山西省为例,根据《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
第一百一十二条 立为一户的家庭,其户主或家庭成员一方因家庭内部矛盾不愿将本户居民户口簿交与其他家庭成员使用、以至其他成员无法办理个人相关事务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对保管居民户口簿的一方进行说服教育,并告知其相关户口政策;经说服无效的,公安派出所可凭该家庭成员的书面申请以及相关证明,为其制发仅含首页和其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的居民户口簿,并在常住人口登记表和人口信息系统中注明相关情况。

因此,父母不将本户居民户口簿交与其他家庭成员使用的,可由公安派出所应当对保管居民户口簿的一方进行说服教育,经说服无效的,公安派出所可凭该家庭成员的书面申请以及相关证明,为其制发仅含首页和其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的居民户口簿。

回答3:

如果户口本的户主是你父亲,还真不好办,这事有点复杂,但是你必须得办这事,现在没有身份证出行太困难了,还有你以后结婚也要用的,总之先去跟父亲协商,分户,然后把身份证办了,实在不行就去咨询一下律师吧。

回答4:

让村委会开个证明或着自己到派出所,让民警核对一下。
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身份证,现在需要采集公民个人指纹信息,必须本人回去的,如果你以前办理过采集指纹的身份证的话,可以让家人帮你办理;办身份证,慢证大约两个月能够回来,收费40元,办理加急的话需加22元快递费,大约半个月能够办出来,你也可以在办理正式身份证之后办理一个临时身份证,费用10元,当天就可以办出来的,祝您好运!

回答5:

去当地派出所户籍处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