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尖"一词,常见于清初以来的白话小说。首引清福格《听雨丛谈·打尖》:"今人行役于日中投店而饭,谓之打尖。"但何以"打尖"能表此义?却不得而知。《疏证·释词·释言五》"打尖"条云:"打尖,昭人谓旅途小憩为打尖。按《广雅·释诂三》,'止也。'俗以尖字为之。此言小憩止,因小休而饮食,故小食亦曰打尖矣。""打"在近代可作动词词头,置于动词"尖"之前而构成双音动词"打尖",表示小憩之义。《镜花缘》第六十三回:如路上每逢打尖住宿,那店小二闻是上等过客,必杀鸡宰鸭;《红楼梦》十五回:那时秦钟正骑着马,随他父亲的轿,忽见宝玉的小厮跑来,请他去打尖。
"打尖"的词义就是"出门人在途中吃饭歇息"之义。"打尖"和"住店"这两个词汇,经常连贯起来使用。所谓"打尖",似乎不分正午晚上,无论黎明即起,还是饭后便走,只要是一午一晚的停歇,都叫做打尖。而"住店"却不同,不是暂来暂往,停歇一下就走,而是要在店里住上一段时间。
感觉打尖就是钟点房加一顿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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