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情况是婚前父母帮忙买房付首付,我个人公积金贷款还款,假如婚后,依然只用女方公积金还款的话,不是

2024-12-01 00: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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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都一样 ,公积金都为共同财产。但婚前买房,如果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为共同财产,如果登记在一方名下,父母支付的部分为单方财产(视为父母对单方子女的赠与)。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以下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
  (二) 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望采纳,有问题可继续追问,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