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1、《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2、也就是说,如果是按照一审程序审理的,您不服还可以上诉;如果是按照二审程序审理的,就不能再上诉了。
您说的再审是发回重审么,若是发挥重申依旧是未生效的判决书,在法定期限内依然可以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