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失效了。1950年进行的是土改,通过“打土豪”,农民都分到了土地。但是,后来通过互助组、合作化,这些土地的使用权逐渐被收拢起来,随着人民公社化的确立,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就只剩下了宅基地和自留地。作为生产资料的耕地、牧地、山林等都已经划归国家和以村为单位的集体所有。现在唯一的凭证就是村集体最近开展并达成的土地承包合同(第一次承包应该已经到期),你有土地承包合同这个土地的使用权就归承包人所属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