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条件
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25周岁以下(即在1984年7月3日后出生),报考财政较困难地区的退役士兵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年龄放宽至27周岁以下(即在1982年7月3日后出生);
6、退役士兵要求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同等学力,高校毕业生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相关学历证书应在2010年9月15日前取得,其他人员相关学历证书应在2010年7月3日前取得;
7、具备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符合人民警察录用条件。
具有本科学历者报考同一学历层次试点班的,不能报考与原所学专业相同的培养专业。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报考者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工作人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考民法 行测 申论 后面心理测试;体能测试(很多人就被这个刷掉了);面试
申论行测文综或民法
应届生或退伍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