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通过下面的方法解决: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私人老板没有签合同。每天上9个小时。国庆上班没有任何补贴正常上班。2019年9月7日老板叫我不用明天来上班说结算工资。我赔偿损失费一个月工资,之前我们是谈有假如店铺临时通知不开门营业了。要赔偿两倍工资。老板也同意。现在老板不反悔了连上个月工资都不发放,我扣押了货品。要求老板发工资和赔偿损失费,在归还货品。请问这样能要回多少赔偿损失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