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修改页作为 替换页一份和原来的修改页的注释页(哪里修改)
专利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一章第3.4节“通知书的答复”规定:
申请人在收到补正通知书或者审查意见通知书后,应当在指定的期限内补正或者陈述意见。申请人对专利申请进行补正的,应当提交补正书和相应修改文件替换页。申请文件的修改替换页应当一式两份,其他文件只需提交一份。对申请文件的修改,应当针对通知书指出的缺陷进行。修改的内容不得超出申请日提交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以前纸件提交,交修改替换页(改好用以替代原文件的文件,不带修订标记)一式两份,同时交修改对照页(带修订标记)供审查员参考。现在多是电子提交,上传修改替换页和修改对照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