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把成本看成1,开始售出的50%定价为:1+30%=130%。
后来剩下的50%的卖出价为:130%×1/3=43.33%
折中最后的收入为:(130%+43.33%)÷2=86.67%
售后亏:1-86.67%=13.33%,哪来的盈利,是不是搞错了。
2、原来每件的利润为:72×25%=18元,那么每天的利润为:18×100=1800元。
后来的定价为:(72+18)×90%=81元。每件的利润为:81-72=9元。每天的利润为:9×100×2.5=2250元。比原来增加了:2250-1800=450元。
17%
设进价为"1"则定价为1+30%,那么这批笔记本的80%就获利(1+30%)*80%=24%;剩下的20%的定价为(1+30%)*(1-50%),那么这批笔记本的20%就获利-7%,实际就是亏了7%,用获利的补足亏的,则获利17%.
(1)50%×30%-50%×(1-130%×1/3)=-13.33% 即亏了13.33%
(2)72*25%*100=1800元,((1+25%)*90%-1)*72*100*2.5=2250元
所以增加了2250-1800=4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