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离婚、程序、文件?
答: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各自的两张一寸照.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如果男方不同意离婚,去法院起诉离婚。程序如下: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a.请求离婚;b.小孩的抚养问题;c.财产依法分割;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诉状最好打印,但最末处必须手签名;2.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3.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至少带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据需要交2套复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发给对方一份);4.立案庭审查后,缴费;5.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6.法院给你的案子排期开庭,并将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送达给被告,送达被告后,会通知你开庭时间,你需要去法院领取开庭传票;7.如果对方也同意离婚,法院可能约你们双方去调解(我国民事案件中,调解是必经程序,开庭前不组织你们调解,开庭时也会问你们愿不愿意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则发《民事调解书》,调解分两种,可能调解离婚,也可能做通你们的工作,不离婚,结案;8.如果调解不成则开庭,开庭时还无法调解的,就会判决,最终发《民事判决书》;9.判决可能判决离婚,也可能判不离,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的,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会判决不予准许离婚。你可以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
话又说来,孩子是爱情的结晶 ,能不能看在孩子的面子上挽回这段婚姻?
你们把婚姻看成是住宾馆,想住就开房,不想住就退房,把婚姻当做过家家,后代怎么办,你们的婚姻难道就已经到崩溃的边缘了吗,婚姻是靠两人经营的,都要,自我自私,不能换位思考,裂纹会越来越大,好好修复婚姻吧,再婚也会有伤痕累累,你的想法好幼稚,那是婚姻法,你懂的什么叫法吗,不要做违法的事。
那是不可能,你想协议离婚,就必须要他本人同意,要么只有起诉离婚了
没有离婚证或者法院判决离婚书,在法律上是不承认男女离婚的。因此,最好通过双方协商并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否则 ,还需要人民法院诉讼离婚 。
这个好像不行,咱们国家嘛,什么都讲究个章程,要是你当初没领证结婚…在法律上就是非法同居……所以只能去民政局登记…而且必须是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