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案件类型包括哪些

2024-11-29 21: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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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法院的案件类型,根据《民事案由规定》的分类包括四十三个大类:
   2007年10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38次会议通过,根据2011年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决定》(法〔2011〕41号)第一次修正)为了正确适用法律,统一确定案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实际情况,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如下:
  一、人格权纠纷;二、婚姻家庭纠纷;三、继承纠纷;四、不动产登记纠纷;五、物权保护纠纷;六、所有权纠纷;七、用益物权纠纷;八、担保物权纠纷;九、占有保护纠纷;十、合同纠纷;十一、不当得利纠纷;十二、无因管理纠纷;十三、知识产权合同纠纷;十四、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十五、不正当竞争纠纷;十六、垄断纠纷;十七、劳动争议纠纷;十八、人事争议纠纷;十九、海事海商纠纷;二十、与企业有关的纠纷;二十一、与公司有关的纠纷;二十二、合伙企业纠纷;二十三、与破产有关的纠纷;二十四、证券纠纷;二十五、期货交易纠纷;二十六、信托纠纷;二十七、保险纠纷;二十八、票据纠纷;二十九、信用证纠纷;三十、侵权责任纠纷;三十一、选民资格案件纠纷;三十二、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纠纷;三十三、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纠纷;三十四、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纠纷;三十五、监护权特别程序案件纠纷;三十六、督促程序案件纠纷;三十七、公示催告程序案件纠纷;三十八、申请诉前停止侵害知识产权案件纠纷;三十九、申请保全案件纠纷;四十、仲裁程序案件纠纷;四十一、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案件纠纷;四十二、申请承认与执行法院判决、仲裁裁决案件纠纷;四十三、执行异议之诉纠纷。

回答2:

刑事案件、民事和经济案件、行政案件

回答3:

行政,刑事,赔偿,民事,执行

回答4:

刑事和民事,这两个算大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