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于1921年的小说《阿Q正传》,是鲁迅改造民族灵魂的典范之作。鲁迅说过,他写《阿Q正传》,“是想暴露国民的弱点”(《伪自由书·再谈保留》),是想“写出一个现代的我们国人的灵魂”(《俄文译本〈阿Q正传〉序》及《著者自叙传略》)。站在今天的角度,来审视主人公阿Q这一形象,我们不难发现,阿Q实际上是一个旧时代中国农民的魂灵。
作品中的阿Q是一个生活在辛亥革命前后的贫苦农民。在旧中国闭塞落后的农村小镇未庄,阿Q贫无立锥之地,他没有家,住在土谷祠里;没有固定职业,只能靠打短工为生,“割麦便割麦,舂米便舂米,撑船便撑船”,社会地位极其低下,甚至失掉了自己的姓。当他有一次喝罢两杯黄酒,说自己原是赵太爷本家的时候,赵太爷便差地保把他叫了去,给了他一个嘴巴,不许他姓赵。他终于被剥掉最后一件布衫,连恋爱的权利也没有;在与赵太爷、假洋鬼子,甚至王胡、小D的冲突中,他永远都处于失败者的地位。他的现实处境是如此悲惨之至,但他在精神上却“常处优胜”,阿Q对自己的失败命运和奴隶地位采取了令人难以置信的辩护和粉饰态度。小说的两章“优胜记略”,集中地描绘了阿Q这种性格上的“精神胜利法”:他常常夸耀过去:“我们先前——比你阔的多啦!你算是什么东西!”其实他连自己姓什么也有点茫然;又常常悬揣将来:“我的儿子会阔的多啦!”其实他连老婆都还没有;或者“忘却”:刚刚挨了假洋鬼子的哭丧棒,蒙受了“生平第二件的屈辱”,“拍拍的响了之后”,“似乎完结了一件事”,就忘却一切而且“有些高兴了”;或者向更弱者(例如小尼姑之类)泄愤,在转嫁屈辱中得到满足;或者自轻自贱,甘居落后与被奴役:“我是虫豸——还不放么?”在这些都失灵之后,就自欺欺人,说一声“儿子打老子”就“心满意足的得胜了”,在自我幻觉中变现实真实的失败为精神上的虚幻的胜利:“他觉得他是第一个能够自轻自贱的人”,“状元不也是‘第一个’么?”“你算是什么东西!”甚至“用力在自己脸上连打两个嘴巴”,“仿佛是自己打了别个一般”,也就心平气和,天下太平。“精神胜利法”使阿Q虽受尽剥削和欺凌却不能够正视自己被压迫的悲惨的地位。
作品突出地描绘了阿Q的“精神胜利法”,同时又表现了他的性格里其他许多复杂的因素。阿Q的性格是充满着矛盾的。一方面,他是一个被剥削的劳动很好的农民,质朴、愚蠢,长期以来受到封建主义的影响和毒害,保持着一些合乎“圣经贤传”的思想,也没改变小生产者狭隘守旧的特点:他维护“男女大防”,认为革命便是造反;很鄙薄城里人,因为他们把“长凳”叫做“条凳”,在煎鱼上加切细的葱丝;凡是不合于未庄生活习惯的,在他看来都是“异端”。另一方面,阿Q又是一个失掉了土地的破产农民,到处游荡,被迫作为小偷,沾染了一些游手之徒的狡猾:他并不佩服赵太爷,钱太爷,敢于对假洋鬼子采取“怒目主义”;还觉得未庄的乡下人可笑,没有见过城里的煎鱼,没有见过杀头。阿Q性格的某些特征是中国一般封建农村里普通农民所没有的。既瞧不起城里人,又瞧不起乡下人;从自尊自大到自轻自贱,又从自轻自贱到自尊自大,这是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这样典型环境里的典型性格。出现在阿Q身上的“精神胜利法”,一方面是外国资本主义势力侵入后近代中国农村错综复杂的社会矛盾的表现,另一方面也为阿Q本身的具体经历所决定,鲁迅从雇农阿Q的生活道路和个性特点出发按照自己艺术创造上的习惯——“模特儿不用一个一定的人”,遵循主体的需要进行了高度的概括,在思想熔铸的时候,又突出了人物复杂性格的某一点,使其具有鲜明的精神特征,从而成功塑造了一个旧时代中国农民的魂灵。
在小说中阿Q的精神胜利法明显打上了近代社会急剧破产,不能掌握自己命运、又找不到出路的不觉悟的农村流浪雇农的阶级烙印。小说对未庄典型环境的描写,深刻地揭示出阿Q精神胜利法与支配着整个社会的封建传统思想、封建等级制度的联系,与小生产者的落后、闭塞、保守、软弱地位的联系,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阿Q是一个落后农民的典型。另一方面,阿Q的精神胜利法又是历史上“两次奴于异族”,在近代帝国主义侵略面前接连失败的中华古国屈辱地位的产物,是一种丧失民族自尊心、自信力,安于并掩饰民族落后与被奴役命运的民族精神状态,即鲁迅所说的“国民性弱点”。鲁迅从他对中华民族历史、现状长期深刻的研究中,发现了阿Q精神胜利法是中华民族觉醒与振兴的最严重的思想阻力之一,他的《阿Q正传》正是对于我们民族最伟大的自我批判,并从这实事求是的清醒批判中寻求中华民族振兴的希望。《阿Q正传》的主旨及历史价值正在于此。从这个角度看,毫无疑问,阿Q是中华民族中具有精神胜利法弱点的这一类人的典型,写出了“一个旧时代中国农民的魂灵”,具有十分广泛的历史概括性。
《阿Q正传》是鲁迅小说中最著名的一篇,写于一九二一年十二月至一九二二年二月之间,最初分章刊登于北京《晨报副刊》(注:《阿Q正传》第一章发表于1921年12月4日《晨报副刊》的“开心话”栏,开头讽刺考证家的那些近似滑稽的写法,就是为了切合这一栏的题旨。但鲁迅“实不以滑稽或哀怜为目的”,所以越写越认真起来,第二章起便移载“新文艺”栏。至1922年2月12日登毕),以后收入小说集《呐喊》。
《阿Q正传》以辛亥革命前后闭塞落后的农村小镇未庄为背景,塑造了一个从物质到精神都受到严重戕害的农民的典型。阿Q是上无片瓦、下无寸土的赤贫者,他没有家,住在土谷祠里;也没有固定的职业,“割麦便割麦,舂米便舂米,撑船便撑船”。从生活地位看,阿Q受到惨重的剥削,他失掉了土地以及独立生活的依凭,甚至也失掉了自己的姓。当他有一次喝罢两杯黄酒,说自己原是赵太爷本家的时候,赵太爷便差地保把他叫了去,给了他一个嘴巴,不许他姓赵。阿Q的现实处境是十分悲惨的,但他在精神上却“常处优胜”。小说的两章“优胜记略”,集中地描绘了阿Q这种性格的特点。他常常夸耀过去:“我们先前——比你阔的多啦!你算是什么东西!”其实他连自己姓什么也有点茫然;又常常比附将来:“我的儿子会阔的多啦!”其实他连老婆都还没有;他忌讳自己头上的癞疮疤,又认为别人“还不配”;被别人打败了,心里想:“我总算被儿子打了,现在的世界真不象样……”于是他胜利了;当别人要他承认是“人打畜生”时,他就自轻自贱地承认:“打虫豸,好不好?”但他立刻又想:他是第一个能够自轻自贱的人,除了“自轻自贱”不算外,剩下的就是“第一个”,“状元不也是‘第一个’么?”于是他又胜利了。遇到各种“精神胜利法”都应用不上的时候,他就用力在自己脸上打两个嘴巴,打完之后,便觉得打的是自己,被打的是别一个,于是他又得胜地满足了。他有时也去欺侮处于无告地位的人,譬如被假洋鬼子打了之后,就去摩小尼姑的头皮,以此作为自己的一桩“勋业”,飘飘然陶醉在旁人的赏识和哄笑中。但是这种偶然的“勋业”仍然不过是精神的胜利,和他的自轻自贱、自譬自解一样是令人悲痛的行动。阿Q的“精神胜利法”实际上只是一种自我麻醉的手段,使他不能够正视自己被压迫的悲惨地位。他的“优胜记略”不过是充满了血泪和耻辱的奴隶生活的记录。
作品突出地描绘了阿Q的“精神胜利法”,同时又表现了他的性格里其它许多复杂的因素。阿Q的性格是充满着矛盾的。鲁迅后来曾经说过:阿Q“有农民式的质朴,愚蠢,但也很沾了些游手之徒的狡猾”(注:《且介亭杂文•寄〈戏〉周刊编者信》)。一方面,他是一个被剥削的劳动很好的农民,质朴,愚蠢,长期以来受到封建主义的影响和毒害,保持着一些合乎“圣经贤传”的思想,也没改变小生产者狭隘守旧的特点:他维护“男女之大防”,认为革命便是造反;很鄙薄城里人,因为他们把“长凳”叫做“条凳”,在煎鱼上加切细的葱丝,凡是不合于未庄生活习惯的,在他看来都是“异端”。另一方面,阿Q又是一个失掉了土地的破产农民,到处流荡,被迫做过小偷,沾染了一些游手之徒的狡猾:他并不佩服赵太爷、钱太爷,敢于对假洋鬼子采取“怒目主义”;还觉得未庄的乡下人很可笑,没有见过城里的煎鱼,没有见过杀头。阿Q性格的某些特征是中国一般封建农村里普通农民所没有的。即瞧不起城里人,又瞧不起乡下人;从自尊自大到自轻自贱,又从自轻自贱到自尊自大,这是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这样典型环境里典型的性格。出现在阿Q身上的“精神胜利法”,一方面是外国资本主义势力侵入后近代中国农村错综复杂的社会矛盾的表现,另一方面也为阿Q本身的具体经历所决定。鲁迅从雇农阿Q的生活道路和个性特点出发,按照自己艺术创造上的习惯——“模特儿不用一个一定的人”(注:《二心集•答北斗杂志社问》),遵循主体的需要进行了高度的概括。在思想熔铸的时候,又突出了人物复杂性格中的某一点,使某具有鲜明的精神特征,从而塑造了阿Q这样一个意义深刻而又栩栩如生的典型。
《阿Q正传》是一篇中篇小说。鲁迅著。1921年12月至1922年2月以巴人为笔名在《晨报副刊》分章刊载,共9章。后收进小说集《呐喊》。它以辛亥革命前后的中国社会为背景,通过对阿Q悲剧命运的描写,深刻揭示了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的阶级矛盾和“精神胜利法”产生的历史根源,有力地批判了辛亥革命的脱离群众和不彻底性。塑造了阿Q这一不朽的艺术典型。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最优秀的作品之一,也是世界文学名著之一。
鲁迅小说代表作。写于1921~1922年,最初分章发表于北京《晨报副刊》,后收入小说集《呐喊》。作品以辛亥革命前后闭塞的农村小镇未庄为背景,塑造了阿 Q这个身心受到严重戕害的落后农民的典型。他无家无地无固定职业,以出卖劳力为生,备受残酷的压迫与剥削。但他不能正视自己的悲惨地位,却以“精神胜利法”自我陶醉。阿Q从盲目的自尊自大到可悲的自轻自贱,是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环境里的典型性格。阿Q的阶级地位决定他欢迎革命 ,但他不了解革命,认识糊涂,精神麻木,结果被篡夺了革命果实的封建地主阶级枪毙示众。鲁迅以“揭出病苦,引起疗救”为目的,遵循现实主义原则,通过艺术描绘,深刻地指出:即便阿Q这样不觉悟的农民,也真心向往革命,身上始终潜藏着革命的可能性。农民是中国革命的重要力量,启发农民觉悟,是极其重要的问题。由于作品具有深刻的思想意义和精湛的艺术技巧,因而受到很高的评价,被译成40多种文字。
《阿Q正传》是鲁迅小说中最著名的一篇,写于一九二一年十二月至一九二二年二月之间,最初分章刊登于北京《晨报副刊》(注:《阿Q正传》第一章发表于1921年12月4日《晨报副刊》的“开心话”栏,开头讽刺考证家的那些近似滑稽的写法,就是为了切合这一栏的题旨。但鲁迅“实不以滑稽或哀怜为目的”,所以越写越认真起来,第二章起便移载“新文艺”栏。至1922年2月12日登毕),以后收入小说集《呐喊》。
《阿Q正传》以辛亥革命前后闭塞落后的农村小镇未庄为背景,塑造了一个从物质到精神都受到严重戕害的农民的典型。阿Q是上无片瓦、下无寸土的赤贫者,他没有家,住在土谷祠里;也没有固定的职业,“割麦便割麦,舂米便舂米,撑船便撑船”。从生活地位看,阿Q受到惨重的剥削,他失掉了土地以及独立生活的依凭,甚至也失掉了自己的姓。当他有一次喝罢两杯黄酒,说自己原是赵太爷本家的时候,赵太爷便差地保把他叫了去,给了他一个嘴巴,不许他姓赵。阿Q的现实处境是十分悲惨的,但他在精神上却“常处优胜”。小说的两章“优胜记略”,集中地描绘了阿Q这种性格的特点。他常常夸耀过去:“我们先前——比你阔的多啦!你算是什么东西!”其实他连自己姓什么也有点茫然;又常常比附将来:“我的儿子会阔的多啦!”其实他连老婆都还没有;他忌讳自己头上的癞疮疤,又认为别人“还不配”;被别人打败了,心里想:“我总算被儿子打了,现在的世界真不象样……”于是他胜利了;当别人要他承认是“人打畜生”时,他就自轻自贱地承认:“打虫豸,好不好?”但他立刻又想:他是第一个能够自轻自贱的人,除了“自轻自贱”不算外,剩下的就是“第一个”,“状元不也是‘第一个’么?”于是他又胜利了。遇到各种“精神胜利法”都应用不上的时候,他就用力在自己脸上打两个嘴巴,打完之后,便觉得打的是自己,被打的是别一个,于是他又得胜地满足了。他有时也去欺侮处于无告地位的人,譬如被假洋鬼子打了之后,就去摩小尼姑的头皮,以此作为自己的一桩“勋业”,飘飘然陶醉在旁人的赏识和哄笑中。但是这种偶然的“勋业”仍然不过是精神的胜利,和他的自轻自贱、自譬自解一样是令人悲痛的行动。阿Q的“精神胜利法”实际上只是一种自我麻醉的手段,使他不能够正视自己被压迫的悲惨地位。他的“优胜记略”不过是充满了血泪和耻辱的奴隶生活的记录。
作品突出地描绘了阿Q的“精神胜利法”,同时又表现了他的性格里其它许多复杂的因素。阿Q的性格是充满着矛盾的。鲁迅后来曾经说过:阿Q“有农民式的质朴,愚蠢,但也很沾了些游手之徒的狡猾”(注:《且介亭杂文•寄〈戏〉周刊编者信》)。一方面,他是一个被剥削的劳动很好的农民,质朴,愚蠢,长期以来受到封建主义的影响和毒害,保持着一些合乎“圣经贤传”的思想,也没改变小生产者狭隘守旧的特点:他维护“男女之大防”,认为革命便是造反;很鄙薄城里人,因为他们把“长凳”叫做“条凳”,在煎鱼上加切细的葱丝,凡是不合于未庄生活习惯的,在他看来都是“异端”。另一方面,阿Q又是一个失掉了土地的破产农民,到处流荡,被迫做过小偷,沾染了一些游手之徒的狡猾:他并不佩服赵太爷、钱太爷,敢于对假洋鬼子采取“怒目主义”;还觉得未庄的乡下人很可笑,没有见过城里的煎鱼,没有见过杀头。阿Q性格的某些特征是中国一般封建农村里普通农民所没有的。即瞧不起城里人,又瞧不起乡下人;从自尊自大到自轻自贱,又从自轻自贱到自尊自大,这是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这样典型环境里典型的性格。出现在阿Q身上的“精神胜利法”,一方面是外国资本主义势力侵入后近代中国农村错综复杂的社会矛盾的表现,另一方面也为阿Q本身的具体经历所决定。鲁迅从雇农阿Q的生活道路和个性特点出发,按照自己艺术创造上的习惯——“模特儿不用一个一定的人”(注:《二心集•答北斗杂志社问》),遵循主体的需要进行了高度的概括。在思想熔铸的时候,又突出了人物复杂性格中的某一点,使某具有鲜明的精神特征,从而塑造了阿Q这样一个意义深刻而又栩栩如生的典型。
阿Q正传》是鲁迅小说中最著名的一篇,写于一九二一年十二月至一九二二年二月之间,最初分章刊登于北京《晨报副刊》(注:《阿Q正传》第一章发表于1921年12月4日《晨报副刊》的“开心话”栏,开头讽刺考证家的那些近似滑稽的写法,就是为了切合这一栏的题旨。但鲁迅“实不以滑稽或哀怜为目的”,所以越写越认真起来,第二章起便移载“新文艺”栏。至1922年2月12日登毕),以后收入小说集《呐喊》。
《阿Q正传》以辛亥革命前后闭塞落后的农村小镇未庄为背景,塑造了一个从物质到精神都受到严重戕害的农民的典型。阿Q是上无片瓦、下无寸土的赤贫者,他没有家,住在土谷祠里;也没有固定的职业,“割麦便割麦,舂米便舂米,撑船便撑船”。从生活地位看,阿Q受到惨重的剥削,他失掉了土地以及独立生活的依凭,甚至也失掉了自己的姓。当他有一次喝罢两杯黄酒,说自己原是赵太爷本家的时候,赵太爷便差地保把他叫了去,给了他一个嘴巴,不许他姓赵。阿Q的现实处境是十分悲惨的,但他在精神上却“常处优胜”。小说的两章“优胜记略”,集中地描绘了阿Q这种性格的特点。他常常夸耀过去:“我们先前——比你阔的多啦!你算是什么东西!”其实他连自己姓什么也有点茫然;又常常比附将来:“我的儿子会阔的多啦!”其实他连老婆都还没有;他忌讳自己头上的癞疮疤,又认为别人“还不配”;被别人打败了,心里想:“我总算被儿子打了,现在的世界真不象样……”于是他胜利了;当别人要他承认是“人打畜生”时,他就自轻自贱地承认:“打虫豸,好不好?”但他立刻又想:他是第一个能够自轻自贱的人,除了“自轻自贱”不算外,剩下的就是“第一个”,“状元不也是‘第一个’么?”于是他又胜利了。遇到各种“精神胜利法”都应用不上的时候,他就用力在自己脸上打两个嘴巴,打完之后,便觉得打的是自己,被打的是别一个,于是他又得胜地满足了。他有时也去欺侮处于无告地位的人,譬如被假洋鬼子打了之后,就去摩小尼姑的头皮,以此作为自己的一桩“勋业”,飘飘然陶醉在旁人的赏识和哄笑中。但是这种偶然的“勋业”仍然不过是精神的胜利,和他的自轻自贱、自譬自解一样是令人悲痛的行动。阿Q的“精神胜利法”实际上只是一种自我麻醉的手段,使他不能够正视自己被压迫的悲惨地位。他的“优胜记略”不过是充满了血泪和耻辱的奴隶生活的记录。
作品突出地描绘了阿Q的“精神胜利法”,同时又表现了他的性格里其它许多复杂的因素。阿Q的性格是充满着矛盾的。鲁迅后来曾经说过:阿Q“有农民式的质朴,愚蠢,但也很沾了些游手之徒的狡猾”(注:《且介亭杂文•寄〈戏〉周刊编者信》)。一方面,他是一个被剥削的劳动很好的农民,质朴,愚蠢,长期以来受到封建主义的影响和毒害,保持着一些合乎“圣经贤传”的思想,也没改变小生产者狭隘守旧的特点:他维护“男女之大防”,认为革命便是造反;很鄙薄城里人,因为他们把“长凳”叫做“条凳”,在煎鱼上加切细的葱丝,凡是不合于未庄生活习惯的,在他看来都是“异端”。另一方面,阿Q又是一个失掉了土地的破产农民,到处流荡,被迫做过小偷,沾染了一些游手之徒的狡猾:他并不佩服赵太爷、钱太爷,敢于对假洋鬼子采取“怒目主义”;还觉得未庄的乡下人很可笑,没有见过城里的煎鱼,没有见过杀头。阿Q性格的某些特征是中国一般封建农村里普通农民所没有的。即瞧不起城里人,又瞧不起乡下人;从自尊自大到自轻自贱,又从自轻自贱到自尊自大,这是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这样典型环境里典型的性格。出现在阿Q身上的“精神胜利法”,一方面是外国资本主义势力侵入后近代中国农村错综复杂的社会矛盾的表现,另一方面也为阿Q本身的具体经历所决定。鲁迅从雇农阿Q的生活道路和个性特点出发,按照自己艺术创造上的习惯——“模特儿不用一个一定的人”(注:《二心集•答北斗杂志社问》),遵循主体的需要进行了高度的概括。在思想熔铸的时候,又突出了人物复杂性格中的某一点,使某具有鲜明的精神特征,从而塑造了阿Q这样一个意义深刻而又栩栩如生的典型。
《阿Q正传》简介
《阿Q正传》是鲁迅小说中最著名的一篇,写于一九二一年十二月至一九二二年二月之间,最初分章刊登于北京《晨报副刊》(注:《阿Q正传》第一章发表于1921年12月4日《晨报副刊》的“开心话”栏,开头讽刺考证家的那些近似滑稽的写法,就是为了切合这一栏的题旨。但鲁迅“实不以滑稽或哀怜为目的”,所以越写越认真起来,第二章起便移载“新文艺”栏。至1922年2月12日登毕),以后收入小说集《呐喊》。
《阿Q正传》以辛亥革命前后闭塞落后的农村小镇未庄为背景,塑造了一个从物质到精神都受到严重戕害的农民的典型。阿Q是上无片瓦、下无寸土的赤贫者,他没有家,住在土谷祠里;也没有固定的职业,“割麦便割麦,舂米便舂米,撑船便撑船”。从生活地位看,阿Q受到惨重的剥削,他失掉了土地以及独立生活的依凭,甚至也失掉了自己的姓。当他有一次喝罢两杯黄酒,说自己原是赵太爷本家的时候,赵太爷便差地保把他叫了去,给了他一个嘴巴,不许他姓赵。阿Q的现实处境是十分悲惨的,但他在精神上却“常处优胜”。小说的两章“优胜记略”,集中地描绘了阿Q这种性格的特点。他常常夸耀过去:“我们先前——比你阔的多啦!你算是什么东西!”其实他连自己姓什么也有点茫然;又常常比附将来:“我的儿子会阔的多啦!”其实他连老婆都还没有;他忌讳自己头上的癞疮疤,又认为别人“还不配”;被别人打败了,心里想:“我总算被儿子打了,现在的世界真不象样……”于是他胜利了;当别人要他承认是“人打畜生”时,他就自轻自贱地承认:“打虫豸,好不好?”但他立刻又想:他是第一个能够自轻自贱的人,除了“自轻自贱”不算外,剩下的就是“第一个”,“状元不也是‘第一个’么?”于是他又胜利了。遇到各种“精神胜利法”都应用不上的时候,他就用力在自己脸上打两个嘴巴,打完之后,便觉得打的是自己,被打的是别一个,于是他又得胜地满足了。他有时也去欺侮处于无告地位的人,譬如被假洋鬼子打了之后,就去摩小尼姑的头皮,以此作为自己的一桩“勋业”,飘飘然陶醉在旁人的赏识和哄笑中。但是这种偶然的“勋业”仍然不过是精神的胜利,和他的自轻自贱、自譬自解一样是令人悲痛的行动。阿Q的“精神胜利法”实际上只是一种自我麻醉的手段,使他不能够正视自己被压迫的悲惨地位。他的“优胜记略”不过是充满了血泪和耻辱的奴隶生活的记录。
作品突出地描绘了阿Q的“精神胜利法”,同时又表现了他的性格里其它许多复杂的因素。阿Q的性格是充满着矛盾的。鲁迅后来曾经说过:阿Q“有农民式的质朴,愚蠢,但也很沾了些游手之徒的狡猾”(注:《且介亭杂文•寄〈戏〉周刊编者信》)。一方面,他是一个被剥削的劳动很好的农民,质朴,愚蠢,长期以来受到封建主义的影响和毒害,保持着一些合乎“圣经贤传”的思想,也没改变小生产者狭隘守旧的特点:他维护“男女之大防”,认为革命便是造反;很鄙薄城里人,因为他们把“长凳”叫做“条凳”,在煎鱼上加切细的葱丝,凡是不合于未庄生活习惯的,在他看来都是“异端”。另一方面,阿Q又是一个失掉了土地的破产农民,到处流荡,被迫做过小偷,沾染了一些游手之徒的狡猾:他并不佩服赵太爷、钱太爷,敢于对假洋鬼子采取“怒目主义”;还觉得未庄的乡下人很可笑,没有见过城里的煎鱼,没有见过杀头。阿Q性格的某些特征是中国一般封建农村里普通农民所没有的。即瞧不起城里人,又瞧不起乡下人;从自尊自大到自轻自贱,又从自轻自贱到自尊自大,这是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这样典型环境里典型的性格。出现在阿Q身上的“精神胜利法”,一方面是外国资本主义势力侵入后近代中国农村错综复杂的社会矛盾的表现,另一方面也为阿Q本身的具体经历所决定。鲁迅从雇农阿Q的生活道路和个性特点出发,按照自己艺术创造上的习惯——“模特儿不用一个一定的人”(注:《二心集•答北斗杂志社问》),遵循主体的需要进行了高度的概括。在思想熔铸的时候,又突出了人物复杂性格中的某一点,使某具有鲜明的精神特征,从而塑造了阿Q这样一个意义深刻而又栩栩如生的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