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烦恼,打篮球断断续续都有两三年时间了,但是还是打不好,上场的时候还是慌慌张张、手忙脚乱的。不敢进

2024-12-12 07:5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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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又下雪了

这是我来加拿大第一次看到这里的雪,下得那么大,纷纷洋洋的,整个世界变得明亮又洁白。

我系上宽大的绒线围巾,戴上绒线帽,很暖和。

围巾和帽子都是妈妈给我织的,乳白的绒线上,编织着一排果绿色的愿望树,树上结满金黄的愿望果。

戴上它,我感到心里有一股暖暖的潜流在汩汩地向上冒,热气会一直冒到眼睛里……

走在校园里,看着远远近近白雪覆盖的楼顶,还有塔型的雪松顶着厚厚的白雪,就像是走在童话世界里一样。

我变得有点恍惚起来……

迎面看到一个亚裔男孩,吓了我一大跳!

只是远远地看见他向这边走来,那高高的个头,还有昂着脑袋匆匆走路的姿势,竟是像极了一个人。

我惊呆了,不禁停住脚步,然后又忍不住要跑上前去,就要喊出那个名字出来……

就在那一瞬间,他从我身边插身而过,连看都没顾上看我一眼。而我,却看清楚了,那只是一个看似有点熟悉、却很陌生的一张面孔。

我像被定住一样,在雪地上迈不动脚步。

那个名字,曾经让我刻骨铭心过。

原来以为,关于他的一切我都可以看淡、甚至遗忘掉,可是到现在才明白,埋在记忆深处的东西,一旦不经意间浮出水面,是会让你眩晕和心痛的……

认识他,是很早的事情。

那时,我是个早熟、孤独而又青涩的涩女孩。

1999年,我上初三,他高三,我们是在同一所学校。

金剀每天骑一辆深蓝色的山地车,上学和放学的路上,都会从我身边呼啸而过。我能清楚地看到他弓着背蹬车的背影,以及他的肩上,斜背着的黑色的皮书包,甚至脚上穿的NIKE鞋,似乎是浅棕色的。

金剀是一道急弛而过的风景,我能捕捉到女孩子们对他注目的眼光。

但那时我一直都记不住他的名字,只是听说他成绩不错,还有,是高中的篮球队长,但我没看过他打篮球,我是个运动白痴。

除了爱看小说,我没有任何爱好,连看篮球和记帅哥名字的爱好都没有。

即使功课再紧张,我还是会忍不住找来一本又一本长篇小说来啃掉,以至于近视的度数越来越深。

每看完一本好的小说,我都会沉浸在恍惚的世界里,很长时间内拔不出来。

厚得像砖头的《荆棘鸟》,我读了不止一遍,为梅吉的爱情震惊。

一生的爱情——从小到老,一直到死去……

拉尔夫是个自私的人,他辜负了梅吉对他的一生痴情。奇怪的是,我对拉尔夫怎么也恨不起来,相反,我是那么喜欢他。

和梅吉一样地喜欢他!

我难以理解自己对拉尔夫的喜欢。

七七有一天忽然认真地问我,是否看过《廊桥遗梦》。

我点头,我在书亭里花了一小时就翻完了它。那本薄薄的小册子,在报纸上炒得热火朝天,以至于连街边修鞋的老大爷都知道。

七七迟疑片刻,然后又问我;“你觉得好吗?”

我打了个哈欠,说,还不错吧,但是,和《荆棘鸟》相比,就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了!

听我说〈〈荆棘鸟〉〉,七七脸上浮出茫然的神情。

我拍拍她肩膀,告诉她,〈〈荆棘鸟〉〉虽然是一部很优秀的小说,却不为人所知。七七这才释然,然后就向我借书。

我大方地出借,果然七七过了三天就愁眉苦脸地把书原样奉还给我,说实在是看不下去。

“写景的文字太多了!再说,这么厚,要看到牛年马月啊?”

七七和我同桌,她除了语文不如我之外,门门功课都比我优秀,而且,她具备对于一个女孩子来说很重要的一点——长得漂亮,加上多年练舞蹈,气质也不错,我们无论是走在校园里还是街上,我看到几乎所有的人都在看她。

奇怪的是,七七居然有点崇拜我。

我对七七,也说不上有多深的感情;我们同桌,她老喜欢向我请教文学上的问题,我有时心里有点不以为然,因为她看的小说很少,连乔治桑都不知道。而她经常翻看的那些杂志,比如《男生女生》《少女》之类,我根本就不屑一顾。

我想,我们不过是仅仅做个伴而已。

我知道自己是个内心世界有点封闭的女生。

作者:蓝紫黄 0位粉丝 2008-10-17 20:28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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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追星一族

我听到女生们在议论,说七七被高中的男生追。

她们还兴奋地跑来向我求证,当然是在七七不在的时候。

我茫然,“金剀是谁?”

心里却有点烦,她们大约是情窦初开的缘故,对男女同学之间的“绯闻”不知道有多大的兴致!

谁知道,她们比我表现得更加不屑:

“你连金剀都不知道?”

“不会吧?”

“除非是白痴!”

“哈哈哈——”

我的脸板了起来,因为我真的生气了。上个星期,我因为不知道苏慧伦和杜德伟而被她们这么无情地嘲笑和奚落过。

我想,到底谁是白痴?

有人对我说:“金剀就是那个高三的帅哥啊!”

“是啊,每天骑蓝色山地车的那个!”

“篮球队长啊!”

在她们七嘴八舌的告白中,我终于在脑中拼凑出了金剀的形象来,先是个弓背蹬车的背影,然后他身上的书包,然后是他脚上的NIKE鞋……

因为没有看到过面部,所以在脑海里,这始终是一个模糊的印象。

哦,原来是他。

不过,她们也可真够无聊的!这样一个人,有什么好研究的?

真是的,他又不是拉尔夫。

“他是在追七七吧?”

好事者紧接着重复追问我。

我抬头看着一双又一双满怀期待的眼睛,抱歉地摇头:“不知道。”

她们立即表现出极大的失望,眼神像暴风雨中的灯火,瞬间就熄灭了光彩。

“怎么会不知道呢?你不是每天都和七七一起的吗?”

面对众人的齐声指责,我只是遗憾地摇头。

她们大概是不知道,我经常是处在半梦半醒之间的。

不过,放学的时候,我不由自主地开始注意起那个叫金剀的人。他骑过我和七七的身旁时,我注意到他微微地偏了一下脑袋,似乎在和七七打招呼。

然后又急弛而去。

这时我才发现,他也有一个“伴儿”,那个“伴儿”身上穿着米色的长风衣,骑的车是明黄色的,从背影看,个头也很高,不过,那是个比较柔和的背影,看起来和金剀不一样。

他们并肩骑车,时不时还偏一下脑袋,大概是在说笑。

我看到有很多放学的女生注目着他们。

我转头看着七七,她眼睛里流露出笑意,令我想起班里女生对她和金剀关系的猜测。不过,她不说,我不会去问。

这是我的性格。

况且,我对这件事没任何感觉。

看清楚金剀的脸,是在校园里。

那是第三节课前的课间休息时间,我和七七拿着生物书去实验楼做生物实验,在樱花树下,我忽然看到金剀急匆匆地从远处向我们走过来。

七七忽然拉紧住了我的手。

我的感觉很不舒服,因为我从小就不习惯和女生这么亲密。记得学农的时候,寝室里的女生为了便于说悄悄话,都两个两个地睡在一起,头靠着头,我看了,只是觉得恐怖,鸡皮疙瘩都冒出来。

不过,我也没好意思甩掉七七的手。

她似乎有点紧张。

我任由她把我的手越抓越紧。

金剀离我们越来越近了,但他并没看见我们,他走路的姿势是有点特别,就是昂头挺胸的那种样子,那种骄傲是天成的,不仅不让人讨厌,而且……

“哎!你们好!”

金剀在距离我和七七大概两米远的地方突然停住了脚步,脸上露出惊喜的笑容。

他笑得很灿烂,这使他一下子变得有点耀眼起来,我和七七也停住了脚步。

“你好!金剀队长。”七七歪着脑袋微微地笑,我不用看,就知道她的样子一定很娇媚。

七七曾告诉过我,她的最佳姿势是脑袋倾斜45度,微笑弧度也是预先设定好的,所以她在很多照片上都保持着这个姿势。每个看到她照片的人,都会惊叹她的美丽和可爱。

我也终于看清了金剀的面孔。

令人惊叹的完美,像雕塑一样。

其实,令我对他产生好感的不是他的英俊,而是他脸上一副对自己的英俊浑然不觉的表情,他甚至有点傻呵呵地冲着我们笑。

我也礼貌地对他微笑。

他是个有教养的男生,否则,他只是对着七七一个人笑即可,但他慷慨地把他灿烂的笑容分给了我一半,令我心生感激。

“我们去做实验。”七七告诉他,仍然拉着我的手。

我忽然觉得,我和七七手拉着手的样子,实在很好笑,像是幼儿园的小孩子一样。

不过金剀毫无察觉,他只是一直一直那么地傻笑着。

那一刻,我确定了——他喜欢七七!

心里忽然有了一点酸酸的感觉。

但我什么都没有流露出来。

作者:蓝紫黄 0位粉丝 2008-10-17 20:28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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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七七和金剀的绯闻

关于七七和金剀的绯闻已经公然传开了。

七七并不反感女生们对她的直接拷问,但她只是吃吃地笑,什么也不肯多说,显得好神秘的样子。

“我们真的没什么啊!约会?没有!情书?没有!哎呀,别问了,丑死啦丑死啦!”

越是这么否认,大家就越是认定她在故意掩饰。

“那你们有没有KISS呢?”堪称班里最“色”的女生安吉拉突然问七七,若得大家轰笑。

“要死啦!怎么可能怎么可能呢?”七七举起书要打安吉拉,脸红得像煮熟了的虾子一样。

只有我独自坐在七七身边安静地看着《马语者》。

有人不客气地翻着我面前的书,“你怎么尽看外国的小说啊?光是里面那些人的名字就好难记啊!”

我不理她,把书按住,然后继续看。

放学的时候,我和七七一起走出教室。

“你和金剀到底是怎么回事呢?”话一说出口,我自己都吓了一大跳。

什么时候我也变得这么三八起来?

七七果然有点诧异地看了我一眼,我咳嗽一声,以掩饰自己的慌张和尴尬。不过,还好,七七很快就沉浸在她自己的叙述中了。

“我也不知道哦!反正我原来和他也不认识的啊,有一次在校团委开会,他正好坐我旁边,还有一个他的朋友,叫韩东的……”

“就是那个常和他在一起的?”我问。

眼前浮现出一辆明亮黄色的跑车,很阳光的感觉。

七七点头,“是哦!他当时主动和我打招呼,我好吃惊,因为他是高年级学兄啊!况且,他那么帅,”

说到这里,七七吃吃地笑起来,“看他对我笑,我心里慌慌的,竟然从凳子上一屁股摔到了地上,简直糗得要死!”

我也忍不住扑哧一笑。

看见我笑,七七说得更加来劲了:“再后来,每次看到我,他都打个招呼,或是微笑一下。我们,真的没什么啦!”

我相信七七说的话。

“唔,也许,他哪天会向你表白的。”我开玩笑地对七七说,“单腿跪地,手拿一枝玫瑰,ILOVEYOU!”

呵呵——,简直俗不可耐!

不过,想像着七七一屁股跌坐在地的样子,我想,金剀眼里的她,一定是可爱极了。

走出校门不远,我听到后面有人喊七七的名字。

回头看,竟是金剀和韩东。

他俩一人推着一辆跑车,站在距离我们大约20米的地方,两个帅哥的眼光都注目着我们。

旁边很多女生在看我和七七,眼里不是没有嫉妒。

第一次感觉到,我沾了七七的光。

七七又拉住我的手,大概是紧张的缘故吧。

我这次毫不犹豫地甩掉了她的手,并催促她:“快去吧,他们在叫你!”

“你和我一起。”七七用请求的眼神看我。

我笑笑,“我就在这里等你好了。”

七七只好转身向那边走过去。我抱着双肘眼光平淡地看着她,似乎在关心着七七一样。其实心里是很想和她一起走过去的,可是,因为自尊心的缘故,我断然阻止了自己的想法。

金剀先是看了我一眼,然后眼光就落在了七七身上。

韩东用温和的眼神看着我,并对我微笑。

我也对他报以礼貌的微笑。

他们三个人凑在一起说着什么,具体而言,是金剀和韩东对七七说着什么,我看见七七像个袋鼠一样,向上蹦了一下,大概是遇到什么好事啦!

然后他们三个人一起向我走过来,越走越近。

而且三个人的眼睛都看着我,看得我心里慌慌的,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七七跳到我面前,活泼地拉起我的手,声音好听得要命:“优偌,他们邀请我们去看克莱得曼钢琴演奏会哎!”

我们?

我愣住,看看金剀,又看看韩东。

不知为什么,我觉得金剀的眼光有点怪怪的。所以,我只看了他一眼,就把眼神回避开去望着韩东了。

韩东皮肤白白的,眼睛又细又小,笑眯眯的神情,令我想到和蔼可亲的老大爷。不过,他看上去好象比金剀年龄要小哎。

他们三个人都看着我,我踌躇片刻,才开口:“听说……票价很贵的……”

请我们?豁!金剀和韩东,他们中间谁是富家公子呢?

“票你们就别管了,我们负责弄!”金剀对我说。

那么是他喽!

他想请的主客其实是七七,我和韩东不过是充当一下电灯泡而已。

忽然就感到情绪一落千丈下来,但我还是答应了他们。

我很奇怪,因为这不像是我的作风。

作者:蓝紫黄 0位粉丝 2008-10-17 20:29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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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让自己的好朋友去陪女朋友

万人体育馆门口围满了人,不过进场倒是有秩序的,虽然队伍排得歪歪倒倒,好歹都在排队了。

七七挥舞着一根荧光棒,孩子气十足地动张西望着,满脸都是压抑不住的兴奋。

她的胸前,还挂着一个形状有点像圆珠笔的荧光棒。

荧光棒都是韩东买的,一根给我,一根给七七。我对这种恶俗的东西一点都不感兴趣,于是全都交给了七七。

七七倒是一付欢天喜地的样子。

不知为什么,我一点也不怕得罪了韩东。

他买荧光棒的时候,不知为什么,令我想起小时候跟老爸去电影院看电影时,老爸给我买零食和玩具的样子,好慈爱。

好脾气的韩东!

我无聊得很,便盯着小克做秀的大型海报,体育馆雪亮门口的灯光将海报打得很清楚。

“你喜欢他的音乐吗?”

我愣了一下,才意识到是金剀在对着我说话。

前方传来工作人员的叫声:“大家两个两个地排成一行进场!”

我发现在我的前面,并排站着韩东和七七,他俩正在嘻嘻哈哈地说着什么。

我的身边,是金剀。

“你喜欢他的钢琴曲吗?”

“哦……我……”我舌头打了一个结,不过我很快就意识到,这不过是金剀想打破我们之间的沉闷气氛,没话找话说而已。

于是我随口说,“还行吧。有的曲子很动听,比如说《水边的阿狄丽雅》,还有《致爱丽丝》什么的。不过,《命运》给他那么一弄,让我有点受不了。”

我奇怪自己怎么一下子说了这么多。

而且,是违心的话哦——事实上,我并不怎么喜欢小克!

金剀听了我的议论,然后用宽容的语气说;“女人都喜欢小克,他是情调王子么。”

我笑了:“原来你也喊他小克?”

“啊?”他不解。

“你不喜欢他?”我没解释,而是继续问他。

“小克是留给你们女人喜欢的。”金剀有点调侃起来。

“可你犯了个常识性的错误,我和七七,我们都不是女人!”

我故意把最后两个字咬得很重。

高中的男生,开口闭口就喜欢说“女人”,以显示他们是“男人”,我觉得这有点可笑。

“啊!这——”金剀居然摸着头,冲着我憨憨地一笑。

我无意地抬头,看见他的笑容,在夜色里显得无比耀眼……

煞那间,我又陷入了一种恍惚的世界里……

好在,终于轮到我们进场了!

我们四个人鱼贯而入,七七在最前面,其次是韩东,第三个是我,最后是金剀。

等我们都坐下来,我才发现不对劲。

一是我们的座位不够好,不但距离舞台远,而且,视线正好被一个高高的不知道用来做什么用的金属架子挡住了。

第二个不对劲的地方就是——七七和金剀被我和韩东分隔开了!

七七一个劲地朝这边望,而坐在我右手的金剀,却稳坐钓鱼台。

我正在踌躇着,要不要主动和七七调换一下座位,忽然,韩东站起身来大声喊:“大刘叔叔!”

一个急匆匆地座位前面穿行的年轻男人顺着韩东的声音望了过来,我看见他胸前吊着一个工作人员的牌子。

“小东!”那位大刘叔叔笑笑地走上来。

韩东告诉我们:“这是我爸的同事!”他转头又对那位大刘叔叔说:“你能带我们去贵宾席吗?”

大刘叔叔说:“行啊!不过只能带俩!”他竖起两根指头。

旁边的人羡慕地看着韩东。

贵宾席就设在舞台的前方,不但能看到小克的脸,连他的眉毛都可以看得清清楚楚!

韩东就说:“好!优偌你和七七去吧。”

我有点意外,想不到韩东这么不自私。不过,我对看清楚小克的眉毛没有兴趣,再说,满场都是乱糟糟的人,既然坐了下来,我也不想再挪动了。

于是我谢绝了:“算了,我就在这儿了。”

七七急了,她大声说:“韩东,我想去!”

大刘催促我们快一点。

七七急忙乖乖地跑到大刘跟前,然后回头,我知道她是希望金剀和他一起过去。奇怪的是,金剀仍然纹丝不动地坐在我旁边。

连我都忍不住转头看着金剀。

他终于开口了,“韩东,你陪七七去吧。”

看着韩东和七七像袋鼠一样在人群中挤挤挨挨、蹦蹦跳跳的背影,我忽然觉得金剀有点过分。

让自己的好朋友去陪女朋友,是不是太懒了?

作者:蓝紫黄 0位粉丝 2008-10-17 20:30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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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他不爱我

掌声中,小克上场。

我有点好奇,很注意地看着,只见他穿一件橘黄色西服,个子不高,而且比照片要瘦。

不过,他的气质的确还不错!

主持人宣布让小克讲话,又是一阵掌声。

我听到的是一个害羞的声音,叽里咕噜的,不注意的话,会以为是个女人在说话。

唔,这就是高贵的法语?

主持人翻译了小克的话,大致是说他对中国很熟悉,迄今为止,他已在中国开过10年的演奏会了。

“原来这家伙在中国走穴有10年了!”

我忍不住嘀咕了一句。

“好象你并不喜欢他么。”金剀不客气地对我说。

“是又怎样?你不也不喜欢他么,不是还来看,而且花钱请美女来看?”

我也老实不客气地回敬他。

说完,我有点奇怪——怎么我们之间说话变的得如此随便了?

金剀似乎在笑:“你说错了,我没钱买得起票。票是韩东找他爸爸要的,他爸爸在电视台,是台长。”

他说话的语速有点慢,显得很有耐心和教养。不知为什么,我感到自己为他而动心。

为此,我有点恼火。

“哦,那你爸爸一定也是个局长之类的啦!”

我语气有点呛人。

“我爸爸?”金剀好象偏头看了我一眼,“他是个小科长。”

金剀的语气很平淡,令我感到有点不好意思,同时我对他的印象分也在上升。

我从未见过像他这样的男生——毫无虚荣,宠辱不惊。

“没什么文化,只是心肠特好。平时喜欢喝喝酒、骂骂人。对了,我爸爸今年快60了。”

我过了片刻才反应过来,他是在说自己的爸爸。

他爸爸有这么老吗?我相当好奇,干脆转头看定他。

金剀好象知道我在看他,他只是看着舞台,微微地笑着,我看到他的侧影,还有他挺直的鼻梁。

不知道为什么,我忽然会想起拉尔夫。

喔,拉尔夫,他也是个又帅、又很有耐心的男人,我在读小说的时候,在心里一次又一次勾勒了他的形象。

黑暗中我感到自己的脸在发烧,我为自己感到羞耻——我居然浅薄到为一个男孩帅而动心,况且,他喜欢的女生并不是我!

小克居然奏起了《梁祝》,钢琴曲听起来比小提琴少了几许哀愁,多了几分悠扬。

我居然听得入神起来。

忽见前方座位上有个女人,打开了手机,对着舞台方向,这个情景何其熟悉!

回到家后,刚洗过澡,我正准备去睡觉,听见电话响,于是去接听。

“优偌?”对方是个陌生的声音。

我有点奇怪,很少有男生给我打电话,就是女生也不多。

再说,这么迟了,他是谁呢?

“恩。你是谁?”

其实,刚问过,我就忽然反应过来了——他是金剀!那一瞬间,我真怕他会说:“你猜我是谁?”

我最讨厌这样打电话的男生了。

“金剀。”他简洁地说,电话里的声音再次令我动心。

还好,再次证明他不是我讨厌的人。

我有点紧张,不知道他给我打电话是什么目的。

天!什么时候我变得如此小心?

“哎!是你呀。”我故意轻描淡写地问候他。

他说看音乐会的时候忘了告诉我一件事,“我想向你推荐一个音乐家,他的音乐相当不错,他叫帕尔曼。”

帕尔曼?喔,名字听起来有点熟悉,不过就是想不起来。

“他是小提琴演奏大师,张艺谋的《英雄》就是请他演奏的音乐。”

金剀又告诉我。

他的语气很认真,我有点感动,同时,心里又有点奇怪的感觉。

我怀疑他有点喜欢我!

紧接着,我又否定了我自己。因为我已确定金剀是个很有情义的男生——他喜欢七七,又把我当作七七的好朋友,所以才会对我也这么好的。

他真的很不错。

想到这里,我忍不住叹了口气——如果,他不是这么帅的话……

“你怎么了,为什么叹气?”金剀在那头问我。

我吓了一跳,似乎已被他看清了心思,连忙慌不择言地掩饰自己:

“今天看音乐会的时候,我看到一个很熟悉的情景。”

接着,我把前排那个女人高举着手机对着舞台的情景描述给他,还没等我说完,金剀就说他也注意到了。

“你是指罗大佑第一次复出后在广州开的那场演唱会吗?我记得当时看《南方周末》,上面报道了演唱会的盛况,至今我还清楚地记得报纸上刊登的那张照片……”

没等金剀说完,我就兴奋地打断了他,“是啊是啊!你也记得啊?那张照片真感人,至今我也清楚地记得呢!”

报纸上说,罗大佑的歌曾经在80年代的大学校园里盛行。所以,这场演唱会,来的观众大都是中年人,他们曾经是80年代的大学生。那张照片上,一个中年男人打开了手机,高高举着对着舞台,照片下有记者的文字说明:中年男人接通了大学时代女友的电话,让她隔着手机再次聆听罗大佑的歌声,他们一同怀念以往那白衣胜雪的年代……

那以后的每一天,我心里一直都在为那个中年男人和他的女友而感动,为80年代的爱情而感动。

因为我也是那么喜欢罗大佑!

可惜的是,我想我自己晚生了20年——我觉得自己不该属于这个年代的。

想不到的是,金剀竟然和我不约而同地喜欢罗大佑。

金剀说他那里有一张帕尔曼的CD,是《辛德勒的名单》里的曲子,可以借给我听。

话说得差不多了,金剀忽然像是漫不经心地提到了七七:“听七七说,你很推崇《荆棘鸟》?”

“是啊。”我忽然感到语言枯竭了。

“能借我看看吗?”他问我。

“我可以带给七七,让她转交给你好了。”我的口气似乎一下子变得疏远起来。

他犹豫了一下,说这样吧,他最近忙于奥赛,过一段日子再找我要书。

我立刻迫不及待地对他说“拜拜”。

放下电话我,我伸了伸发酸的手臂,这才感到我们的通话时间并不短。

躺在床上,我睁着眼睛想了很久,得出的结论是——金剀这个人好象……呃……有点暧昧。

回答2:

断断续续 而且只是打了两三年 证明你还不太热爱篮球
没有捷径的 专门练练基本功吧
直线运球 曲线运球 背向运球 罚球 定点投篮 跳投 等等
每个项目都专门用一大段时间练练 技术上来了 就不会勉强

回答3:

打篮球最要紧的是运球(如果一个人连运球都不会,他上场能有什么用。——kobe。)运球最要紧的是使球旋转起来,球旋转起来会产生一种向心力,球就会在你的手下旋转一段时间,有一中往你手心里钻的感觉,你就可以牢牢控制球,通过感觉防守者的运动趋势选择变相和投篮,而使球旋转起来个人有一个感觉就是运球时“削”地面。篮球各种技术都有其天生的优缺点,个人可结合自身情况选择。

回答4:

坚持下来,虚心请教,自信点;上场之后抓住点,不要太注意得失,自然发挥,我想你一定行的!

回答5:

这种情况谁都遇到过;其实呢我也不知道怎么说;打的时候就是要不怕丑;态度强硬;出手坚决;还有就是一定要认真.认真起来就算球不进;那感觉也很棒;自己练习要多一点;勤快点;不要懒. 这样进步就很明显.....去试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