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2010年社会保险单位与个人缴纳比例是多少

2024-12-16 08:2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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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2010天津社保缴费比例

(一)下面是天津市社保险缴纳基数比例:

一、养老保险:基数的28%(其中个人为8%)
二、医疗保险:基数的12%(其中个人为2%)
三、失业保险:基数的3% (其中个人为1%)
四、工伤保险:基数的0.5%(不同的单位,这里有差别,从0.5%-2%,全部单位承担)
五、生育保险:基数的0.8%(不分性别与婚否,全部单位承担)

另外还有一个大病救助:200元(全部个人承担)

(二)2010年天津市城镇职工缴费基数按照最低1425元,最高8380元计算,所得工资低于最低基数的按照最低基数缴费,所得工资高于最高基数的按照最高基数缴费。

(三)按照最低基数补交三个月社保险的费用

在200元大额救助缴纳完毕的情况下

单位:1425元*33.3%*3(月)约=1423.58元

个人:1425元*11%*3(月)约=470.25元

单位+个人=1893.83元

另外还要支付大约10元左右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