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取银行代扣缴费方式的:
应在2018年9月20日前或2018年10月20日前以及11月20日前按上述标准存入足够金额。
市社保中心统一生成当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月报,并委托个人选择的银行进行扣款。
2、采取网上自助缴费方式的:
每月5日至20日之间,参保人员可登陆“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服务平台” ,使用在社保经办机构预留的手机号码注册并进行自助缴费。
个人免缴费资格验审:凡符合个人免缴费条件且继续参保的各类人员,退养人员、退离居委会老积极分子、去世离休干部无工作配偶除外。
由民政、残疾人联合会、计生委、老干部局、农委等各相关职能部门统一将免缴人员名单按照流程提供给各社保经办机构,参保人员不再需要提交相关证件办理免缴资格验审手续。
扩展资料:
一老一小参保材料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既“一老、一小、无业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参保缴费时间为每年9月1日至11月30日,连续参保两年可报销门诊费用,新出生婴幼儿90天内参保视为连续缴费。
二、辖区居民应在参保期内及时向参保时提供的存折内存入相应金额的保险费用:一老:180元/年;一小:180元/年;无业居民:300元/年。
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每年9月1日至11月30日为集中参保缴费期,享受待遇时间为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018年度是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整合第一年,集中参保期暂时调整为2017年12月至2018年2月底。
网上自助缴费:每月24日18:00点,全市统一生成当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月报,并委托个人选择的银行账号或合作银行支持扣款银行卡及存折进行扣款。
参考资料:中国首都网-一老一小保险何时扣费?
办理2016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的公告
2015-08-27
依据《关于做好2016年度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社保发[2015]31号)文件精神,现就办理2016年度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办理参保缴费时间
2016年度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缴费时间为2015年9月1日至11月30日。
二、个人缴费标准
城镇老年人个人缴费金额为每人每年360元;学生儿童个人缴费金额为每人每年160元;城镇无业居民个人缴费金额为每人每年660元,其中残疾的无业居民个人缴费金额为每人每年360元。
三、缴费方式
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居民,凡是采取银行代扣缴费方式的,应在2015年9月20日前或10月20日前以及11月20日前按上述标准存入足够金额(备注:应在保证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基础上多存10元钱);凡是采取现金缴费方式的,应按照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和学校与托幼机构(以下简称:参保单位)规定的时间一次性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
四、个人免交费资格验审
凡符合个人免交费条件且继续参保的各类人员(退养人员、退离居委会老积极分子、去世离休干部无工作配偶除外),持民政部门核发的相关证件或确认的书面说明(原件与复印件)到参保单位办理新年度财政补助资格验审手续;对于无行为能力或行动能力的,则由民政部门或监护人代为办理新年度财政补助资格验审手续。
城镇居民须持有效期限内的《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北京市城市居民困难补助金领取证》、《北京市城市特困人员供养证》、《北京市低收入救助证》中的一种进行免交费资格审验,其中无业居民中的残疾人员需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重度残疾人员还需提交《低保证》、《生活困难补助金领取证》以及《北京市无固定性收入重残无业人员生活补助金审核发放证》等证件中的一种。
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月底扣缴,可以到北京银行打印明细,今年缴费到12月底,目前还没有扣费。
每年的12月份之前阳历的12月份之前。
每个月的25号到次月的30号扣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