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执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但未经批准擅自停业,或者办理了停业之后,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是不是还有效,这个,是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十条 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停业的,应当在停业前七日内向发证机关提出停业申请,停业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停业期满或者提前恢复营业的,持证人应当向发证机关提出恢复营业的申请。第五十一条 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停止经营业务一年以上不办理停业手续的,经发证机关公告三个月后仍未办理手续的,由发证机关收回烟草专卖许可证。
第五十二条 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后满六个月尚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视同歇业。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收回其烟草专卖许可证。
根据以上条款,①如果未经批准,擅自停业一年以上,经三个月公告后,原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会被注销。②如果办理了停业手续,期满后,经三个月公告后,原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会被注销。③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后,六个月内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原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会被注销。而在作出上述行为时,是不会考虑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有效期是否届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