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正式实行军衔制时,共设6等19级,即:元帅2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元帅、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 将官4级:大将、上将、中将、少将。 校官4级:大校、上校、中校、少校。 尉官4级:大尉、上尉、中尉、少尉。 军士3级:上士、中士、下士。 兵2级:上等兵、列兵。 但实际授衔时,应毛泽东本人的要求,大元帅衔空缺未授;增加授予准尉军衔, 授衔情况 1955年首次授衔时,我军共有60馀万名干部获得了准尉以上军衔。其中: 元帅和大将各10人。 上将55人,1956年和1958年又各补授一名。 中将175人,1956年和1958年又各补授一名。 少将802人,1956年和1958年又各补授4名,1961至1964年由大校晋升少将533 名。 这份名单中将以上者的籍贯 元帅:4个四川人,3个湖南人,1个湖北人,1个山西人,1个广东人, 大将:6个湖南人,2个湖北人,1个四川人,1个广东人. 上将:19个湖南人,14个湖北人,3个福建人,3个江西人,3个四川人,3个陕西人,2个 广西人,2个安徽人,2个山西人,2个辽宁人,馀下广东\贵州\河南\内蒙各1人.中将 :45个湖南人,32个湖北人,37个江西人,12个安徽人,7个福建人,6个广东人,4个广 西人,5个陕西人,8个河南人,2个河北人,3个山东人,2个西藏人,馀下江苏\新疆\北 京\宁夏\辽宁各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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