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和行驶证不会绑在一起。单车违章记录只针对违章当事人,后期不存在捆绑关系。
驾驶证扣分开了罚单,应该尽快去缴纳罚款,如果不尽快去缴纳罚款,视为违章处理未完成,记分累积计入下一个记分周期。
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五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扩展资料
以往,一些有驾照但又不常开车的本本族,偶尔会碰到朋友借驾照用来扣分,有时碍于情面,往往会借给对方。但是,你知道这样借出驾照的后果吗?
8月4日上午9时许,浦东交警支队违法审理窗口民警姚警官正在开展日常接待工作,此时,驾驶人项某持牌号苏Fxxx8的小型轿车的行驶证和本人驾驶证前来窗口处理该车今年的一起超速和一起闯禁令共两起交通违法行为。
由于他不是车主,姚警官提示,如果不是违法当事人处理车辆违法行为,替代他人记分的,按照《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将负相应法律责任。项某表示知晓并一再承诺就是其驾驶该车辆实施的违法行为。于是姚警官按照程序受理项某处理违法行为的业务。
在处理过程中,姚警官经过核对车辆电子警察中显示的驾驶人照片,发现驾驶人并不是项某。于是民警将项某“请到”办公室进行调查。经询问,最终项某承认了由其朋友钱某介绍用自己的驾驶证为该车两起违法行为代记分的违法事实。
而后民警将钱某传唤到位。钱某承认是身在外地的车主要其代为处理两起违法,由于钱某的驾驶证准驾车型为A1、A2,故钱某介绍准驾车型为C1的朋友项某为该车处理违法,于是发生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根据项某和钱某的违法行为,浦东交警作出了处罚决定。对项某替代记分的违法行为,按照《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处以罚款人民币5000元,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一个月的处罚。
对于钱某介绍他人替代记分的违法行为,按照《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七十四条的规定,处以罚款人民币一万元的处罚。
参考资料:人民网▬一市民拿自己驾照帮别人处理违章 被扣分罚五千
驾驶证和行驶证不会绑在一起。单车违章记录只针对违章当事人,后期不存在捆绑关系。
驾驶证扣分开了罚单,应该尽快去缴纳罚款,如果不尽快去缴纳罚款,视为违章处理未完成,记分累积计入下一个记分周期。
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五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驾驶证
驾驶证全称为机动车驾驶证,又作"驾照",依照法律机动车辆驾驶人员所需申领的证照。我国对驾驶证的定义为:机动车驾驶证是指依法允许学习驾驶机动车的人员,掌握了交通法规知识和驾驶技术后,经管理部门考试合格,核发许可驾驶某类机动车的法律凭证。
《驾驶证》和《行驶证》不会绑在一起,车违章记录只针对违章当事人,后期不存在捆绑关系
《驾驶证》扣分开了罚单,应该尽快去缴纳罚款,如果不尽快去缴纳罚款,视为违章处理未完成,记分累积计入下一个记分周期
一、根据《道路安全法》相关规定
(1)驾驶人违章扣分,可以在交通违法地或者《驾驶证》核发地交通管理部门缴纳罚款
(2)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 12 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 12 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3)只会收滞纳金不会吊销《驾驶证》的,但如果累计达到 12 分,会加重处罚
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1)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2)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以上材料来源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原则是开出罚款单了,就算在驾驶员头上了,车子上的这个违法行为应该消掉,但现在是连在一起的,罚款不交,车子不能年检,驾驶员不能年审、换证、注销等。
我没有行驶证,我的被扣我5月份被被拘留的,现在再去取,但警察交警告诉我被扣了37分,怎么扣起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