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的应该是承包期,农村耕地承包期不超过30年。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对土地出让年限进行规定,但仅限城镇国有土地,不包括农村土地。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2、《中华人民共和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规定是十年,俺这几十年没动了
三十年,如果是偏远丨山区还可以多十五年?
一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