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往办证时,应携带居民户口薄、两张本人彩色相片(也可以在现场采集相片)和原申领的第一代居民身份证。
在办理手续时,要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和进行身份证指纹收集,协助工作人员准确核身份证登记项目,并交纳证件工本费。
注意的是流动人口录指纹要回户口所在地办理。自助服务终端开通,实现的功能有户籍政策查询、办理进度查询、户籍证明打印和身份证的补办、丢失注销。还可以办理注销证明和关系证明。
有效期限分为5年、10年、20年、长期4种。未满16周岁、自愿申领身份证的公民,身份证有效期5年;16周岁至25周岁的公民,身份证有效期10年;26周岁至45周岁的公民,身份证有效期20年;46周岁以上的公民,身份证长期有效。
也有法律规定,第一代身份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自2013年以后,以二代证为主,全国尚未换证的公民还有很多。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包括自愿登记指纹信息,从2013年起,在全国部分大中城市户籍派出所先期试行身份证自愿登记指纹信息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市政务门户网站-公民申领居民身份证
只需要户口本就可以了。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公民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具体程序是: 一、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申请手续,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相片尺寸标准同居民身份证),交纳证件工本费人民币10元。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二、公安派出所将公民个人信息核准后报送县(市)公安局或设区的公安分局审核签发,并负责制作证件。 三、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3日内将证件发给申领人。 四、领取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办理身份证需要的资料如下:
本地办理需带身份证户口本即可到当地派出办理。
异地办理需要带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回执单、本人户口复印件、暂住证(暂住证办理需到本地居委会办理,办理时需提供本人照片及户口资料,房租合同等),到当地派出所营业厅。办理时需采集指纹,核实本人样貌。确认好后营业厅会提供取证条。
去当地派出所照下相片就可以了,给民警说是办第二带身份证。
带好户口本就可以去了。去地段的行政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