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期徒刑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刑法》第七十八条【减刑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 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 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 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 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 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 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 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 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 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第七十九条 【减刑程序】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提问者一不懂诉讼程序,二把律师能力放大化了。不说已经判决(当然也可上诉或申诉),即使没判决前,指望律师能保证减轻处法或左右法院判决结果都是不理性的。
律师辩护是在判决前,如果是不服一审判决上诉的二审,有律师能比没有强,如果一审判的有问题,会改判或发回重审,这里没有减刑,减刑是刑罚执行过程中的事。如果已经是终审判决,又不是冤案要申诉的话,就没有律师什么事了,好好服刑就能争取减刑,只要不作,这么长的刑期肯定能争取到几次减刑,减刑的极限是原判刑期的一半,一般的也减不了那么多。
律师不是万能的 必须以事实为根据 法律为准绳 以犯罪事实 情节 造成后果 适用法律为根本
已判刑,找律师干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