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朋友在金融公司贷款,担保人签的是我的名字和电话,现在那个朋友跑路了,我有义务替他还钱吗?

2024-12-17 16:25:22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没有的,但是逾期会找担保人的责任
贷款的的钱不还会有什么后果:
1、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应当与贷款机构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
2、如果贷款机构起诉到法院胜诉之后,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贷款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4、贷款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回答2:

这种情况要看是你自已签名提供的担保,还是你朋友签你的名,如果是你自已签名提供的担保,你就要承担还款的义务

回答3:

如果担保人名字不是你签的,即担保不是你真实意愿的表现,也没有对债务进行担保的承诺,你不用承担连带偿还债务的义务,不用替朋友还钱。

回答4:

除非你能证明担保系伪造,否则担保人还债是责任,而不是义务。

回答5:

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