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处罚用语。 指学生因严重违反校规校纪、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或违反法律法规给予的一种处分,一般是半年期限。其严重程度仅次于“开除学籍”,并会记录在学生的个人档案中。
学生可以在留校察看期满之前写出申请解除留校察看,申请取消。学校会根据学生的日常表现给于取消或开除学籍(义务教育除外)的决定。
毕业证书跟学位证书不同, 拿得到毕业证书,不过几乎没有什么希望拿到学位证书了。
目前我国学位资格都由所在学校具体制定,也有一些学校为保证质量有比较严格的规定。
扩展资料:
学生对于处分的申诉
第五十九条 学校应当成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负责受理学生对处理或者处分决定不服提起的申诉。
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应当由学校相关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负责法律事务的相关机构负责人等组成,可以聘请校外法律、教育等方面专家参加。
学校应当制定学生申诉的具体办法,健全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的组成与工作规则,提供必要条件,保证其能够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
第六十条 学生对学校的处理或者处分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学校处理或者处分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第六十一条 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对学生提出的申诉进行复查,并在接到书面申诉之日起15日内作出复查结论并告知申诉人。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限期内作出结论的,经学校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5日。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可以建议学校暂缓执行有关决定。
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经复查,认为做出处理或者处分的事实、依据、程序等存在不当,可以作出建议撤销或变更的复查意见,要求相关职能部门予以研究,重新提交校长办公会或者专门会议作出决定。
第六十二条 学生对复查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学校复查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诉。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学生书面申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申诉人的问题给予处理并作出决定。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留校察看是教育处罚用语。 指学生因严重违反 校规校纪、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或违反法律法规给予的一种处分,一般是半年期限。其严重程度仅次于“开除学籍”,并会记录在学生的个人档案中。
留校察看对有违校规但情节还未到开除校籍程度的学生的一种处分形式,该学生可保留学籍继续在学校正常读书,但校方将对其行为表现进行观察,若表现不好,再有不良行为,则很有可能被开除。
如果在留校察看期间表现不错,是可以申请取消留校察看处分的,也不会影响到毕业了。
留校察看的解除:
严格说来,留校查看并不属于法律处罚,只是学校做出的一种处分。需要解除时,首先自己得更正存在的问题或者毛病,再根据学校的有关管理规定,向学校相关部门(应该是教务处吧)写出书面申请,通过这种方式来接触处分,甚至消除档案记录。
有立功表现者,可以提前解除留校察看处分,但没有立功表现者,也可以在一年期满,申请解除留校察看处分。
学生可以在留校察看期满之前写出申请解除留校察看,申请取消。学校会根据学生的日常表现给于取消或开除学籍(义务教育除外)的决定。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留校察看
1、留校察看是教育处罚用语。指学生因严重违反校规校纪、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或违反法律法规给予的一种处分,一般是一年期限或者半年期限。
2、留校察看的严重程度仅次于“开除学籍”,并会记录在学生的个人档案中。学生可以在留校察看期满之前写出申请解除留校察看,申请取消。学校会根据学生的日常表现给于取消或开除学籍(义务教育除外)的决定。
3、所以如果受到此处分的同学,只要在留校察看期间认真表现,被学校认定为进步表现良好的话,是可以解除留校察看的,并不影响毕业证的发放。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其中第十六条有如下规定:
学生严重违反考核纪律或者作弊的,该课程考核成绩记为无效,并由学校视其违纪或者作弊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和相应的纪律处分。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及留校察看处分的,经教育表现较好,在毕业前对该课程可以给予补考或者重修机会。
第六十二条:留校察看以一年为期。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一年内有显著进步表现的,可解除留校察看 ;经教育不改的可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
而我国教育部颁布的《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中,第二十六条也对留校察看做了部分规定,规定原文:
对犯有错误的研究生,培养单位可视其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或纪律处分。处分分六种:(1)警告;(2)严重警告;(3)记过;(4)留校察看;(5)勒令退学;(6)开除学籍。
留校察看以一学年为期。受留校察看处分的研究生,在察看期满时确已改正错误,可按期解除察看;在留校察看期间有显著进步表现的,可提前解除察看;经教育不改的,可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
1、【留校查看】是指:
学生因严重违反校规校纪、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或违反法律法规给予的一种处分。
一般是半年期限。
2、受到【留校查看】会记录在学生的个人档案中。
学校会根据学生的实际表现,提前或延后解除“留校察看”。
毕业前受到这样的处分并且已经期满且后期日常表现良好,是可以拿到毕业证的。
毕业时未能按期解除【留校查看】只能作结业处理。
在其察看期满后,经本人申请,学校为其换发毕业证。
但两种情况下可能都无法拿到学位证书。但是【留校查看】处分并不会影响以后的就业。
扩展资料
学校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指定了各类校规、惩戒措施。
其中“开除学籍”是对学生最严厉、的一种惩戒措施。
被开除学籍的学生,意味着其几乎丧失了社会层面上的学生身份。
也意味着其受教育权益的终生被剥夺。
学生违纪处分的种类区:
1)警告
2)严重警告
3)记过
4)记大过
5)留校察看
6)开除学籍
留校察看算是很严重的一种违纪处分了,严重程度仅次于“开除学籍”。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留校察看
留校查看 指学生因严重违反校规校纪、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或违反法律法规给予的一种处分,一般是半年期限。其严重程度仅次于“开除学籍”,并会记录在学生的个人档案中。
学生违纪处分的种类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
留校察看是很严重的违纪处分。学生留校察看期一般为半年。学校可根据学生的实际表现,提前或延后解除“留校察看”。延后解除的,应由学校作出延长“留校察看”的决定,到期未作出延后解除规定的,应视为自动解除。
受留校察看处分,毕业时未能按期解除的,不发给毕业证书,作结业处理。在其察看期满后,经本人申请,所在工作单位或家乡所在地证明其确已改正错误,学校可为其换发毕业证书。
扩展资料:
北京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第四条、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根据情节轻重、认错态度、悔改表现等,给予下列处分:
(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记过;(四)留校察看;(五)开除学籍。
第五条 、对违反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者,视其情节,给予以下处分:
(一)违反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司法和公安部门认定其行为违反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但不予处罚者,给予记过以下处分;
(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被公安机关处罚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三)违反国家法律,受到刑事处罚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四)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北京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