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法律有明确规定。
《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您所说的属于正当防卫。您什么事也没有,因为刀是从他身上来的,是用来砍您的。
正当防卫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合法权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 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是有条件的: 1、正当防卫必须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2、正当防卫是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而不能针对案外第三人; 3、正当防卫不能超过必要限度,“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所谓“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主要是指正当防卫人不需采用激烈的手段即可制止不法侵害的;不法侵害行为已经结束;不法侵害行为已自动中止。如果在这些情况下防卫人实施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有点 危险 关键是反手那刀该不该砍!
用刀对你攻击!构成行凶的条件 法律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但是接下来问题来了!你夺刀!后那他行凶条件还成立吗??这个尺度我看应该是要法官判断的了!有点危险!你有可能被起诉的!从实例看 通常如果你平时是品行良好无不良记录,对方是地痞流氓的,一般你是没什么事情的,还有你伤人是否构成重伤,不构成重伤一般就算被起诉而且你败诉一般也是免除处罚的(因此公安机关怕麻烦一般不会立案,这样第2刀是不是正当防卫不重要了),所以只要不是重伤害一般不会被起诉但是是否完全算正当防卫,这个很难讲,学术上我也没看见有定论的!如果被起诉,多数是要看律师们的辩护法官能不能接受了!
1、只要你的反抗程度没有明显超过对方加害程度,就属于正当防卫
2、如满足正当防卫条件,你无需赔偿
3、请特别注意,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是对方先动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