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在上班途中被摩托车撞伤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你说的最新的劳动法应该是指国务院法制部门的《工伤保险条例(修正案)》(征求意见稿),至今未获通过。因此,“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仍应认定为工伤。
建议你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去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果进行工伤赔偿。
在上下班途中收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种情况属于工伤,先申请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鉴定吧,然后要求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进行赔偿。如果单位不依法赔偿的话,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摩托手应该属于机动车,你的情况可以被认定为工伤。
你应先到辖区劳动局,进行工伤认定,然后再到上一级劳动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然后就可以以此和单位协商解决。解决不了的,就只能向辖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一般也在劳动局)提出申请依法仲裁了。
当然,如果你最后请一名劳动法方面的专业律师作为你的代理人,这样你的权益就能得到百分百的维护了。
工伤认定应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14(6)条规定,在上下班途中收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你需要做的事情:第一,去劳动局进行工伤认定,由你单位去,如果一个月内你单位不去,你在一年内可以自己申请工伤认定;第二,申请伤残等级鉴定。
依据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是工伤,没有删除。可向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