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是中介服务企业单位,它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对工程进行监督管理,其职责是三控(控制工程投资、质量、进度),三管(合同、信息、安全),一协调(协调现场各参建方有关的工程关系);其宗旨是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监理与施工企业的关系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监理工程同样应由建设方进行招、投标确定,怎么可以由施工企业去找,岂能监理与施工企业搅和在一起,站在同一立场,一个鼻孔出气?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建设方必须委托监理、实行监理的工程:一、国家重点建设工程;二、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三、成片开发的住宅小区工程;四、利用外国政府或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五、国家规定的......其它工程。
答1:不可以
2:500万以上的
可以通过乙方找,但合同还是要甲方和监理签定,不能和乙方订合同.
不可以,资金来源只要是国家投资,达到须招投标的工程必须请监理。
委托给施工单位吗?不可以。超过3000平方或者国家明文规定必须监理的
实行工程(项目)总承包的可以由总包方与监理方签订合同——除此外是不可以的;2:可参考相关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