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协商优先。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达成统一的分割方案,就分割比例、分割方式等事项协商一致;
其次,如果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判定如何分割。法院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首先会遵循平等原则,也就是平分共同财产。其次,会适当照顾女方和抚养子女一方的权益。
此外,如果一方在照顾子女、赡养父母、协助另一方工作等方面为家庭付出较多的,在离婚时可以请求另一方给予适当补偿。如果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的,另一方也应该在财产、住房等方面给予适当帮助。
根据《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