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尽义务连书都不叫的侄子,民法典让他们继承遗产,是因为他们的亲属关系,其实叔叔是可以立遗嘱的,把自己的财产给谁那是自己的自由。
按照民法典这规定,有继承遗产资格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就是自己的配偶和子女。第二顺序继承人应该是自己的亲属包括自己的侄子和侄女,外甥,外甥女。如果不想让他们继承遗产,可以。写遗嘱,明确遗产继承人。供参考。
如果叔叔没有立遗嘱,人死后那就只能按法定法定继承,侄子也属于亲戚,是第三继承人。
没有尽义务,这种人的话,其实不应该让他们继承财产的。相应的,如果有人去起诉的话,可能就继承不到。
没尽义务,连俗都不叫的之民法典,为什么让他们继承财产?
虽然他没有经验,但是他是他的亲侄子,如果这个叔叔没有继承人的话,那么他的遗产只能由他继承。要想不让他继承,除非他的叔叔立遗嘱把自己的遗产捐助给国家或者是别人,那他就没有权利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