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办理离婚是周几,需要什么手续

2024-11-23 19:2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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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民政局办理离婚在正常工作日都可以,需要的手续如下:

1、准备离婚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四)双方当事人的照片

2、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4、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5、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自愿离婚需要双方到一方当事人婚姻登记机关提供户口本,身份证,离婚协议等材料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回答2:

民政局正常上班时间均可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相关手续及办理程序:1.双方提出离婚书面申请,出示证件。2.双方对家庭财产处理、子女抚养、父母赡养、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书面协议。3.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4.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登记证处理表,登记机关审查。5.领取《离婚证》。

回答3:

您好,我从事的工作跟此密切相关,非常高兴为您回答: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都是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手续与流程:

一:去你的户口所在地的当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如果不知道怎么走,上网查查,或者打你当地的114的电话查查。
二:前提是你或者对方有一方是该市户口,否则办不了,白跑一趟。
三:这是说的是《协议离婚》的办理办法,也就是说,你和你爱人双方协议好了,都同意离婚,那么就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如果不是请参考第8条)。
四:在婚姻登记处离婚,要做以下准备(一定要准备好资料,否则容易白跑):
4.1:身份证
4.2:户口本
4.3:结婚证
4.4:协议一式三份或四份
4.5:照片
4.6:有房产要分割或者要写在协议上的,建议把房产证(或复印件)也带上,因为协议上要写清楚当事人的房产的土地地址,若有错字过户不能免税。

五:时间:不计排队时间,一般20~40分钟左右办完,当天可以拿到证。
六:打印与照相:一般夫妻二人本人再带上三证的原件,过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即可,附近一般都有打印与照相的。
七:收费:广东这边大部份民政局已不收费。即使收费,一般也是9元或者20元以内。
八: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需要去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是会是调解书,可以当离婚证使用的!

希望采纳!

回答4:

他不同意咋办我想离婚

回答5:

我老公同房都不会,我想离婚。需要办什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