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已经在德国登记结婚的人士,回国是无需再次登记结婚的,德国结婚证在中国使用, 只需要进行德国使馆认证。
如果已经在德国领取了结婚证, 就不可以在中国再领取结婚证了,德国的结婚证在中国使用只要办理了中国驻德国使馆认证后就可以在国内使用,与中国的结婚证一样有效力;
在德国领取的结婚证办理认证向德国政府申请结婚证副本、由德国联邦法院办理认证再经过中国驻德国使馆认证就可在中国使用了。
不行,已经在德国领证,就不能在国内领证
中国承认在德国拿到婚姻关系证明,在中国使用德国结婚证明,经过中国驻德国使馆认证,在中国使用就具备法律效力了。
不可以,如果你们在中国结婚,你在当地民政局的状态会变为已婚,中国公证处就不可能再给你做未婚证明,没有你的未婚证明你们就不可以在德国领结婚证。
反之,如果你们在德国结婚,有一方就无法开出他的单身证明,没有他的单身证明你们就不可能在中国的涉外婚姻登记。
因此只能选一边结婚,然后将结婚证做对方国家的领事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