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合同的有效期限是“自2010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如果是在这个期限内他收回房子算是违约的;如果是2010年12月1日前通知你说不跟你续签了,那他就不算是违约的;如果他是在2010年12月20日才通知你说不跟你续签了,但必须给你一个月的时间,房子要到2011年1月19日你才可以腾出来,当然后面的20天的房租你是要照常支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