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后羁押期限是从执行逮捕那天开始计算,你看看通知书的的执行逮捕时间,如果是7月28日,就到9月28日,依此类推。
执行逮捕后,你想咨询案件情况,还是到原来办案的单位询问,如果他们告诉你已经移送起诉的话,你再到检察公诉机关咨询。
刑事案件从批捕到判决的时间是没准的,逮捕羁押期限满后,也有可能根据案件情况延长羁押期限,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时间有一个月,又可以延长半个月,如果发现证据不足,又有可能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这个期限又是一个月。如果特殊情况都排除的话,三四个月内应该可以判下来。
是批捕之日起算的2个月。
从批捕与判决的时间要看案件具体情况,重大复杂的案件逮捕的期限可以延长到7月,加上可以有两次退查的时间,加上起诉期限,再加上判决的期限,时间最长可以拖上近一年或以上都有可能。
了解案情只能通过律师。家属见不到人,检察院也不会跟你说什么的。
逮捕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起诉阶段的期限是1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1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