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是指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夫妻双方因离婚就财产分割所达成的协议。
该协议一旦成立,即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上约束力,当事人应该按照协议的内容分割其婚内财产。
在履行协议的过程中,如果因为一方违背协议等原因而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应当受理。
男女双方在协议离婚后对离婚财产分割问题反悔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人民法院经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上述变更或者撤销协议的申请必须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出。
经民政机关备案。依法办理离婚登记的,有效。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3]19号)规定:
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