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适合。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只要老公对你好就够了为了孩子能够健康成长,别轻言放弃。公婆关系想办法解决,实在不行就和他们分开过,距离可以不知不觉地缓和矛盾。老公才是陪你走一生的人。
公公婆婆不和,没关系,只要你俩好就行(不要随便说离婚)
公公婆婆感情不和,与你有什么关系?又不是和你不和,你就好好的珍惜你们的感情就可以了
不要随便就想离婚!好好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