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以后,嫌疑人迟迟不到案,派出所需要几个工作日对嫌疑人进行网上追逃?有时间限制吗?

2024-12-17 03:3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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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立案以后嫌疑人迟迟不到案,追逃时间没有统一规定,由警方根据工作需要而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中规定:

第二百六十五条  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公安机关发布。  

通缉令的发送范围,由签发通缉令的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  

第二百六十六条  通缉令中应当尽可能写明被通缉人的姓名、别名、曾用名、绰号、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出生地、户籍所在地、居住地、职业、身份证号码、衣着和体貌特征、口音、行为习惯,并附被通缉人近期照片,可以附指纹及其他物证的照片。除了必须保密的事项以外,应当写明发案的时间、地点和简要案情。

扩展资料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中规定:

第一百四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的法律文书制作逮捕证并立即执行。必要时,可以请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协助执行。执行逮捕后,应当及时通知决定机关。  

公安机关未能抓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应当将执行情况和未能抓获的原因通知决定逮捕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逃的,在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撤销逮捕决定之前,公安机关应当组织力量继续执行。  

第三百三十条  公安机关将没收违法所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后,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或者被抓获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长安网-公安部发布《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回答2:

既然已经立案,对嫌疑人的追逃时间限制就比较长,不是几个工作日就能搞定的,都是按年计算了。一直到嫌疑人到案,如果超过了追诉时效都未到案,公安机关就会撤销案件。

回答3:

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