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报销后还可以申请大病救助吗?去哪里申请?

2024-12-19 08: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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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新农合报销后还可以申请大病救助,去民政部门申请。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对象:

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合)人。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范围:

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要与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相衔接。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应按政策规定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在此基础上,大病保险主要在参保(合)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

高额医疗费用,可以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判定标准,具体金额由地方政府确定。

合规医疗费用,指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医疗费用(可规定不予支付的事项),具体由地方政府确定。各地也可以从个人负担较重的疾病病种起步开展大病保险。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

以力争避免城乡居民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为目标,合理确定大病保险补偿政策,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随着筹资、管理和保障水平的不断提高,逐步提高大病报销比例,最大限度地减轻个人医疗费用负担。


扩展资料

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民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和医保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的通知》,将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病种扩大到21种。

卫健委医政医管局副局长焦雅辉昨日在国家卫健委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计划到2019年,救治病种扩大到25种;到2020年,达到30个,力争农村贫困人口大病救治和兜底保障制度基本建立。

2017年印发的《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方案》,主要针对罹患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食管癌等9种大病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和农村低保、特困人群。

按照“四定两加强”的原则,即“定定点医院、定临床路径、定单病种费用、定报销比例,加强质量管理,加强责任落实”,进行集中救治管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国家卫健委: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病种扩大到21

回答2:

新农合报销后还可以申请大病救助,由乡(镇)合管所提供调查核实证明材料后,报县合管中心审批。

1、到指定的医院住院医疗,才可以按大病救助的模式报销,一般是新农合报销其中的70%,民政报销20%,个人负担10%,如14周岁以下的儿童患再生障碍性贫血,先天性心脏病等;

2、另外一种是患者是低保、五保、军人优抚对象,正常大病住院,新农合报销过后,可根据相关手续再到民政部门报销一部分。

3、申请大病医疗救助补偿程序为:经审核,可补偿的住院医药费用符合标准的,由个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村委会证明,由乡(镇)合管所提供调查核实证明材料后,报县合管中心审批,公示十天无异议后支付补偿款。

回答3:

可以,参合农民住院治疗出院后,可补偿的医药费用超过10000元以上的,可申请大病救助报销,按以下比例进行补偿:可补偿的住院医药费用达10000-40000元的,按80%给予补偿;可补偿的住院医药费用超过40000元以上的,按85%给予补偿。

可补偿的住院医药费用超过10000元的,在县、乡级医疗机构治疗的可按住院补偿比例给予补偿,在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治疗的可按重大疾病进行补偿。但年内一般住院报销和大病救助报销金额两项合计最高不得超过年度住院报销封顶线20万元。

申请大病医疗救助补偿程序为:经审核,可补偿的住院医药费用符合标准的,由个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村委会证明,由乡(镇)合管所提供调查核实证明材料后,报县合管中心审批,公示十天无异议后支付补偿款。

回答4:

可以的。救助对象向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以下人员为大病救助对象:

1、农村五保对象;

2、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来源、无法定赡(抚)扶养人的人员(简称城镇“三无人员”);

3、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4、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

5、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

6、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

7、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

大病救助范围:经新农合报销后,新农合报销政策范围内个人自负费用年度(自然年度,下同)累计
3000元以上(含3000元)部分和政策范围外个人自负费用年度(自然年度,下同)累计3000元以上(含3000元)部分。

当年度住院和大病门诊医疗费用,经报销后个人自负费用年度累计2万元以上(含2万元)部分和政策范围外个人自负费用年度累计4万元以上(含4万元)部分。

资料:

1、《救助大病患者申请表》;

2、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正规医疗费用票据和基本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报销结算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4、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市三无、孤儿等需提供《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五保供养证》等有效证件或者证明;

5、社会困难家庭需要由单位或者居委会开具收入证明。

流程:

1、救助对象向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村(居)民委员会接到申请后,应对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申请人家庭收入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将调查核实意见提交村(居)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

3、经村(居)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后,由村(居)民代表会议提出民主评议意见,并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村(居)务公开栏内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4、对公示无异议的,由村(居)民委员会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其他材料一并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

5、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村(居)民委员会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和其他材料报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

6、县(市、区)民政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填写批准意见和救助金额,发放由市民政局、卫生局统一印制的《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救助证》,并送同级财政部门复核;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应及时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回答5:

农民注意:今年起,新农合可以二次报销,千万别再花冤枉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