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继承法》,父母去世,如果没有其他子女和祖父母健在,房屋所有权自动归两个儿子所有,此时两人为共同共有,可以到房管去申请变更登记为两个儿子的名字。若变更前其中一人死亡,则其份额由其继承人继承,健在的另一位儿子可以和逝者继承人共同办理变更登记。当然,也可以起诉请求变更登记。
需要到公证处做继承权公证后才能变更产证上的名字
死亡的儿子子女有权继承爷爷奶奶的遗产,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又称间接继承、承租继承
《继承法》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可以,不过呢需要把他们的死亡证明,和相关资料拿到公证处进行公证后才可以更改房产证上的名字。还有就是死亡那个儿子是否有子女、
可以,但是要做继承权公证。法律规定第一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父母去世,假设父母的爸妈还在世的话,也有继承权,要更改房子到儿子名下,要父母的爸妈放弃继承权。建议去当地公证处咨询、办理。希望能够帮到你。……去世的儿子有子女的话,也享有继承权(称为代位继承),对房子也有继承权。
不可以,要走完继承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