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包括三方面: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这三项加起来构成了抚养费,其数额以双方协商一致为主,若不能协商一致可以去法院立案起诉,由法官根据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收入及孩子的实际花费,来判决抚养费数额及给付方式。
子女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二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第四十九条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哪些情况下父母可要求减少抚养费
1、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父母,在具备以下情形时,可以要求减少或免除支付抚养费:
(1)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2)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
(3)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后,继父或继母愿意负担子女所需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的。
2、父母可因特殊原因要求支付少于原定数额的抚养费,那在具备以下情形时,子女亦可以要求增加支付抚养费:
(1)随着物价的上涨,经济生活水平的提高,原定的抚养数额已难以满足几年后的实际需要,无法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2)子女因上学、患病等原因,所需要的费用已超过原定的数额;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我国《婚姻法》所称的子女抚养费,通常是指子女的日常生活花费、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费用、患病接受治疗的医疗费等。当然,如果子女在今后的成长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而产生的必要花费也在其中,但该费用是无法预见的,因此无论是法院判决还是男女双方协议都不会包口在内,需要日后单独向非抚养子女一方索要。
婚姻律师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子女抚养费以必要为限,比如子女度假旅游、购买笔记本电脑、名牌服装、接受各种培训班教育的费用等,因为该些费用不是必须花费的,因此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不负责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权拒绝支付。
另外,现实生活中因为存在很多所谓的贵族学校,或者名牌重点学校而需要交纳的赞助费、择校费等费用也不属于必要花费,因此也不在抚养费的范畴内。
离婚子女如遇大病或绝症产生的医疗费,应该以社会医疗保险能报销的数额为限,如子女接受换肝、换肾、骨髓移植的费用等都不属于抚养费,该费用由父母自己选择是否支付,不存在法律上的强制义务。
你好,抚养费包括是指子女的日常生活花费、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费用、患病接受治疗的医疗费等。
生活费及教育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