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会所属于“公众聚集场所”,其装修设计、消防设施(若有)施工都需要有资质的企业承担,即获得(三)所需文件的基本条件;若规模小于200平方,则(三)项无需办理,但其承接企业的资质仍是必备条件。
”公众聚集场所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三、申报材料
(一)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
(四)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五)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六)其他依法应当申报的材料。
对依法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且没有进行备案抽查的公众聚集场所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的,还应当提交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