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企业未予劳动者签订备案(依法缴纳社保)劳动合同的,自劳动者工作第一月起至一年内,(当事人在诉讼有效期内起诉)需支付劳动者双倍劳动报酬、补缴社保金。
那你可以到劳动保障局咨询一下啊 对了必须保存有工牌和工资条
不是,工资还是有的,只是没有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