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异,孩子满18周岁还在上学,在法律上还应该给抚养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要是子女并没有独立生活的,在校就读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教育费。法律上一般只要求给付到18周岁的抚养费,但是子女还在读书,没有收入来源,没有抚养权的一方仍然要承担子女的教育费。
法律分析
父母之间离异,孩子与父母之间的亲子关系并没有解除,所以父母仍然还是需要承担起教育和抚养孩子的义务,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给未成年子女支付抚养费。需要负担费用的具体数额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父母之间有协议规定到需要给付抚养费到孩子工作以后,这个协议也可以作为向父或母索要抚养费的证明之一。当抚养孩子时,有因为子女患病或者读书需要增加抚养费的,法院会予以支持。孩子已经年满18周岁,但是因为在读书而不能通过工作来获得收入来源的,没有抚养权的一方或是父母都不给学费、生活费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必要的生活费、教育费。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父母年老时,没有劳动能力,也需要子女赡养父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第四十三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五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子女尚未独立生活,在校就读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2、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婚后共同财产你可以多分 抚养费需支付到孩子成年 如果孩子成年仍然没有生活来源 比如读书 生病 还可以进一步要求直至独立生活 。 还在在读书。.是可以要抚养费的.
离婚孩子年满18周岁后继续上学,另一方还可以继续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吗?这个问题是很矛盾的。离婚协议或者离婚判决上都是说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到十八周岁为止。有很多人认为离婚后孩子年满十八周岁另一方就不用继续支付孩子抚养费因为孩子到了十八周岁成人了可以通过自身去捐钱了的原则。如果孩子在大学阶段可以通过努力学习获得奖学金的原则另一方不用继续支付孩子的抚养费问题。这段话是说很健康的孩子身体无残疾(无智障残疾、无肢体残疾、无其他残疾方面、无不能自理残疾疾病等方面的。)另一方不用继续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
如果,孩子继续上学(大学阶段)抚养一方家庭是低收入家庭无收入来源的,孩子是很健康的无智力残疾、无肢体残疾、无生活不能自理等行为前夫前妻方不用继续支付孩子抚养费或者通过协商给付抚养费,因为孩子到了18周岁又很健康,无智障残疾、无肢体残疾、无生活不能自理方面残疾,在大学里可以通过勤工俭学、低收入奖学金、低收入补助、低保、劳保等方面获得生活费用,或者孩子可以通过到外面打工获取自己在上学期间的生活费用、学费、或者低收入家庭大学学费减免和补助的另一方不用继续支付孩子抚养费。
如果,孩子有智障残疾、有肢体残疾、有生活方面不能自理残疾、其他重度残疾的,抚养一方家庭贫困没有什么生活费来源,是通过低保、其他公益性补助生活的家庭。抚养一方监护人也有重度残疾的,不能生活自理的。抚养一方因为意外去世有重度残疾的和爷爷奶奶姥姥姥爷生活的。可以要求另一方继续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如果协商不成通过强制执行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应该,孩子没到法定年龄,还要尽抚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