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十年后离婚财产如何分

2024-11-27 20: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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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纷。
  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就是根据上述的离婚财产分割原则进行分割的,当然如果是协议离婚,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就可以了。如果去起诉离婚要求法院判决,并且发现对方有婚外情想要对方赔偿,可以参照上文第一部分,如果属于可以多分和要求离婚的赔偿,可以在离婚时提出,提醒注意的是法院判决是需要证据的。

回答2:

<婚姻法>中明确,婚后财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如果离婚平均分割,
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损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一方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也就是说除十八条以外的财产均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四十六条规定夫妻一方有过错,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相应的要多分。

回答3:

虽然是零分我还是愿意给法盲普及一下法律常识。结果10年离婚财产和结婚1小时分的比例都是一样的,都是50% (双方都无过错,的前提下,感情破裂)

回答4:

您这个问题比较笼统,一般来说,只要是离婚,对于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在照顾女方和子女的原则下,均分。对于一方个人财产,另一方不得进行分割。

回答5:

离婚是件痛苦的事情,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更是麻烦;净身出户也好,斤斤计较、锱铢必较也罢,总归一句话,好聚好散,别苦了孩子!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协议处理财产,法院判决遵从的原则:一、男女平等原则。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详情请参照http://baike.baidu.com/view/186717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