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如果对鉴定有意见,可以要求重新鉴定。其他你就把鉴定结果送给司法机关就是了。
刑事案件立案后追诉期中断。9年前的案子跟9天前的一样。
三个法医是正常的鉴定要求,三个二个不是重点。
伤情鉴定应当在被害人损伤愈合之后就制作,对伤情鉴定不服,双方均可要求重新鉴定,只是时间点不同。
9年后鉴定是在什么情况下做的你没有描述。
鉴定都均有法律效力,关键在于检察院采用和法院采用哪份鉴定结论。
你得请个律师处理刑事申诉和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CASE
什么都不用管,交给警察等司法机关。但是,如果九年前法医验伤为重伤,而且是三个,其实你就不应该再跑第四次,而且是九年之后。其实就是重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