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这是违法行为,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事情,属虚开发票,存在相当的涉税违法风险;但,不可否认,会计实务操作中确实存在这样的现象,有需求就有市场。因为增值税有进项抵扣,所得税计税依据(税前利润)有费用扣除,所以多开发票计收对方税点,不是直接按法定税率征收,而往往是协商达成。
违法的事情,还是要谨慎。
1。多虚开增值税发票违法。。。
2.如果增值税发票有充足留底的话,收3-6个点
3.如果目前处于盈利状态,所得税按票面金额的25%收
4。建议不要给客户虚开发票,得不偿失。。。
一般只算增值税,在原来税率加上8%以上。
虚开增值税发票违法,慎选